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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条款涉及的考题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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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4: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TX们注意过没有,历年考题中总有海关条款原文的考题,而<海关法>可以说是海关事务的一个总结,很多的考题虽然不是条款原文,但都可以直接从<海关法>中找到题影,所以,我总结了一下曾经考过的条款,以及出现率较高的,并且链接教材,适当做分析和介绍简单记忆,不用特别的背下来,多看几遍就能记住了. 可能今天你记住的的2分会成为考试过关的关键哦,一起努力吧~~~

1.海关可以行驶的权利条款,请点击如下链接:
http://bbs.jying.cn/thread-30138-1-1.html

2.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条款,请点击如下链接:
http://bbs.jying.cn/thread-30159-1-1.html
3.进出境货物查验,申报相关条款,请点击如下链接:
http://bbs.jying.cn/thread-30228-1-1.html

第60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义务人,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第61条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简单/加深记忆法:

类别前提 具体措施备注
强制措施 滞纳3个月未缴税 1.扣缴存款  2.变卖应税货物抵缴  3.依法变卖应纳税款等值货物或财产 可以卖钱抵税了
  税收保全措施 未滞纳前有转移,藏匿货物迹象的 1.暂停支付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留应纳税款等值货物或财产  还 不能卖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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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14: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没记错,强制措施和税收保全曾经考过几次,大家不要弄混淆了,什么时候能强制什么时候能保全,多看两遍吧,不用特别去翻书了,记下这个贴子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08-8-23 22: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啦,我觉得还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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