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的台资企业,尚未正式开展进出口业务,6月曾办理一本手册,进口料件金额约21万美金,因是第一本手册,所以只申请了三个成品的用量.现客户又追加了26个成品的订单量,如在原有手册的基础上做变更,变更后的进口金额就会增加530万美金,所以就重新申请了一本手册,昨天早上递入海关,下午海关老师就打电话告知,我司的进口材料金额过大,况且第一本手册也未进未出,厂房又是租赁的,要交银行保证金,还要报关长审批.我大概算了一下,全额缴的话在缴270万美金,比我司注册资本都高., l4 E7 Z% w j( A6 ]
现在我感到自己都好糊涂,请教一下:
4 R. `2 v8 ~) x) t0 O7 s U1.我司算不上A类企业又不适用C类管理,也算是第一次开展加工贸易应该适用B类管理吧,
" @$ k1 S2 k) t' T! R可是我司进口的料件也不属于限制进口的,为什么要缴纳保证金还要全额呢?
" }! L, @3 b9 s- [' L# s2.厂房租赁和缴纳保证金有关系吗?
; _( x2 O9 L. q* u' _' t3.有没有规定说进口金额超过多少就要缴保证金.
i0 k9 [. R( Q0 `0 d4.进口料件金额超过多少需报关长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