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的台资企业,尚未正式开展进出口业务,6月曾办理一本手册,进口料件金额约21万美金,因是第一本手册,所以只申请了三个成品的用量.现客户又追加了26个成品的订单量,如在原有手册的基础上做变更,变更后的进口金额就会增加530万美金,所以就重新申请了一本手册,昨天早上递入海关,下午海关老师就打电话告知,我司的进口材料金额过大,况且第一本手册也未进未出,厂房又是租赁的,要交银行保证金,还要报关长审批.我大概算了一下,全额缴的话在缴270万美金,比我司注册资本都高.
, j! b& P7 E) }现在我感到自己都好糊涂,请教一下:- X$ T8 o N$ M6 ^
1.我司算不上A类企业又不适用C类管理,也算是第一次开展加工贸易应该适用B类管理吧,
0 E6 h) `- C. E! v: `3 \4 { Q可是我司进口的料件也不属于限制进口的,为什么要缴纳保证金还要全额呢?. _6 U6 b2 }) E
2.厂房租赁和缴纳保证金有关系吗?7 }+ o$ s1 F7 K2 U6 ?& r% _+ w
3.有没有规定说进口金额超过多少就要缴保证金.
4 R. R' M7 z) Y: X. ~. O+ I1 u- }4.进口料件金额超过多少需报关长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