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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图学报关】个人邮递物品申报填写的“绿色标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3 14: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报关员考试教材第六页谈到的个人邮寄物品报关的绿色标签。
这个标签以前叫做“绿色签关条”,是仅指通过各国官方邮政渠道寄递的个人物品。
即:
通过快递方式(如:EMS,DHL的等)不适用
有商业价值的货物类的不适用

图示中的绿色标签是朋友从香港邮政寄来的礼物,国内邮局寄出物品也使用类似格式和尺寸的标签,不干胶形式。


绿色标签.jpg
 楼主| 发表于 2012-5-3 15: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发表于 2012-5-3 15: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真好,见到了传说中的绿色标签...呵呵
发表于 2012-5-3 16: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存,打印出来......

果子辛苦~
发表于 2012-5-3 19: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真好,见到了传说中的绿色标签...呵呵
发表于 2012-5-4 17: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清晰明了的
发表于 2012-5-7 11: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辛苦了
发表于 2012-5-8 21: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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