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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一般药品须提供通关的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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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20: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果子,进口一般药品时要求提供通关单是不是因为是法检目录内的原因?
发表于 2010-4-1 20: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首先呢,你不能认为是“通关单”就是跟检验检疫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只有《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而《药品通关单》则是口岸药检所签发的。前者的主管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后者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法检目录只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
发表于 2010-4-1 20: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首先呢,你不能认为是“通关单”就是跟检验检疫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只有《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而《药品通关单》则是口岸药检所签发的。前者的主管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后者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而法检目录只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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