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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的有关事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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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7 07: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2,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3,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c,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4,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a,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
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5,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理。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
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
发表于 2009-7-17 09: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具体、全面,辛苦了!!
发表于 2009-7-17 10: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具体、全面,辛苦了!!
发表于 2009-7-17 10: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强,不过最好简练一点。看上去很乱。
发表于 2009-7-17 11: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总结还需要在对整本书的熟悉基础上做出,目前LZ的总结仅局限于第一章的内容,不够全面!
发表于 2009-7-17 1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谢谢哟,正准备自己总结的
发表于 2009-7-17 12: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吧···多多交流···
发表于 2009-7-17 12: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们还要把握整本书啊,我也以为只有第一章有这个呢。
感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 2009-7-17 2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容易记容易忘啊
发表于 2009-7-17 20: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真是好东西啊。
发表于 2009-7-17 20: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收藏了~~
发表于 2009-7-17 21: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勒
加油~~~~
发表于 2009-7-17 21: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吧···多多交流···
发表于 2009-7-17 22: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整理的也太快了点吧?
发表于 2009-7-17 2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全齐了吗?
发表于 2009-7-17 22: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第八章的稽查制度再加上去就应该完整了
发表于 2009-7-18 13: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431和433页的海关稽查是可以行使的职权里面也有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的四种情况
发表于 2009-7-18 13: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5# 果子

昨天的作业只是让总结第一章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的内容吧?
发表于 2009-7-18 16: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第一章的蛮全面,可以列表,比较方便看
发表于 2009-7-18 16: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做的真快,谢谢与大家分享,如果能简洁点会更好的。
发表于 2009-7-18 19: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结是六点啊
发表于 2009-7-18 22: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子要让总结的是整本书吧~~~
发表于 2009-7-19 08: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我自己也在整理中。受教了!
发表于 2009-7-19 11: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啦,整理得很好...
发表于 2009-7-19 21: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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