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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制性产品认证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2、 哪些产品需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答:《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33号)公告中的附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⑴电线电缆(共5种);
⑵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⑶低压电器(共9种);
⑷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⑸电动工具(共16种);
⑹电焊机(共15种);
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⑻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⑼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⑽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共2种);
⑾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⑿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⒀机动车辆轮胎(共3种);
⒁安全玻璃(共3种);
⒂农机产品(共1种);
⒃乳胶制品(共1种);
⒄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⒅消防产品(共3种);
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3、 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认证。
4、 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有何限制?
答: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若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5、 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答: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标志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6、 强制性产品认证包括哪些环节?
答: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⑴认证申请和受理;
⑵型式试验;
⑶工厂审查;
⑷抽样检测;
⑸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⑹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74、原来获得CCIB或CCEE证书或本次未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是否还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答:由于未列入《目录》内,这些产品不用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也不能使用CCC标志。申请人可以申请CQC颁发的产品自愿认证证书和/或CB测试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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