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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动函〔2013〕16号 各相关分支机构、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分类监管,提升进境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近期总局动植司下发了《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诚信管理指南(试行)》(附件1),现将指南转发给你们。
为稳妥做好我局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诚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支机构从2013年2月1日起,按照附件1的要求将违规信息登记在《企业不良记录表》(附件2)和“疫情上报系统”中。
二、过渡期。时间2013年上半年,对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按原规定的抽查比例实施检验检疫。因进境木质包装检疫涉及面广,在过渡期间,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诚信管理工作的宣传,发现企业违规,填写《进境货物木质包装违规情况告知单》(附件3)告知企业违规情况,推动企业诚信经营。动植处将组织人员对企业违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厦门局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诚信管理指南》,确定不同分类监管措施。
三、正式实施。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诚信管理,动植处将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企业违规情况,按照《厦门局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诚信管理指南》的规定确定不同分类监管措施,通过电子监管系统以业务提示和提高检疫查验率的方式对违规企业进境的木质包装加强检疫查验。
四、信息上报。为避免一线增加太大的工作量,请各单位将“疫情上报系统”中“木包装检疫模块”的信息补齐(具体见附件4,红色圈中为必填,很必要,请务必填完整)。
请各单位疫情信息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单位一线检验检疫员是否按规范填写(非常重要,这涉及到记分及统计分析时信息是否完中为必填,很必要,请务必填完整)。
请各单位疫情信息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单位一线检验检疫员是否按规范填写(非常重要,这涉及到记分及统计分析时信息是否完整)。
动植处将于每季度初组织人员对企业违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附件2格式汇总后对企业每季度扣分情况进行通报,各单位负责向监管企业反馈扣分情况,并督促企业加以改进。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动植处,联系人:汤知农。
动植物检疫监管处 2013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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