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归类师在线,免费帮你解决商品归类疑难问题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2982|回复: 1

保税加工货物受灾的报关作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31 13: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经海关核实,对受灾保税货物灭失或者虽为灭失,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海关予以免税核销。对受灾保税货物虽失去原使用价值,单可以再利用的,海关按照审定的受灾保税货物价格、其对应进口料件使用的税率计征税和缓税利息后核销。受灾保税货物对应的原进口料见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2.受灾货物报核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2)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或者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加工贸易企业因其他经海关审核认可的正当理由导致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运输、仓储、加工期间发生灭失、短少、损毁等事情的,海关凭商务主管部门签注意见、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或者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按规定征收税款和缓税利息,办理核销手续。非不可抗力因素受灾保税货物对应的原进口料件实行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且须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
发表于 2013-1-31 14: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行最后四个字应为“虽未灭失”吧?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11-23 17:29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