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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作业啦!“一事一授权”及检查权对运输工具及人在两区内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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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9 20: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行政检查权1检查权可以检查超出两区范围的,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场所。
2查询权海关调查走私案时,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行政强制权1扣留权在两区范围内,可以扣留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
2先行变卖权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可以先行依法变卖。
3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税款的,海关可以: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内扣缴税款;
2)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1税收保全在纳税期限内有转移、藏匿应税货物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海关可以:
1)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检查权两区内进出境运输工具直接检查,不受监管区限制
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直接检查
两区外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检查。
检查权两区内走私嫌疑人直接检查
两区外走私嫌疑人不能检查,检查只能由公安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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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9 20: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表太大了,我把它缩小一点再放上来,稍等。
 楼主| 发表于 2009-7-19 20: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行政检查权1检查权可以检查超出两区范围的,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场所。
2查询权海关调查走私案时,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行政强制权1扣留权在两区范围内,可以扣留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
2先行变卖权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可以先行依法变卖。
3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税款的,海关可以: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内扣缴税款;
2)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1税收保全在纳税期限内有转移、藏匿应税货物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海关可以:
1)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楼主| 发表于 2009-7-19 2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归纳,不一定完全正确,请果子及广大同学多多指正,帮助提高学习效率,谢谢啦~~
发表于 2009-7-19 20:34:2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沙发?!呵呵。
查权 两区内 走私嫌疑人 直接检查
两区外 走私嫌疑人 不能检查,检查只能由公安部门执行

   走私嫌疑人两区外,授权可以检查?还是只能公安部进行检查?迷茫。
 楼主| 发表于 2009-7-19 21: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算沙发?!呵呵。
查权 两区内 走私嫌疑人 直接检查
两区外 走私嫌疑人 不能检查,检查只能由公安部门执行

   走私嫌疑人两区外,授权可以检查?还是只能公安部进行检查?迷茫。
a303511308 发表于 2009-7-19 20:34


果子老大上课时说过:“超出两区内,即使授权了,也不能对人检查,查人只能由公安执行”。
发表于 2009-7-19 21: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作业老师给你95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9-7-19 21: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谢谢楼上的同志了~
发表于 2009-7-19 21: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第一章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7-19 21: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这个表是针对第一章而列的。
发表于 2009-7-20 13: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鉴来参考~~
发表于 2009-7-20 13: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拿来参考啦 到后面再把其他章内容加上
发表于 2009-7-21 19: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一下!
发表于 2009-7-21 20: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税收保全”不属于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而是属于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21: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税收保全”不属于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而是属于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
雁渡寒潭 发表于 2009-7-21 20:55


是的是的,我错了,谢谢你的及时纠正,帮我指出问题,谢谢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21: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改正: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行政检查权1检查权可以检查超出两区范围的,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场所。
2查询权海关调查走私案时,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行政强制权1扣留权在两区范围内,可以扣留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
2先行变卖权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不宜长期保留的,可以先行依法变卖。
3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税款的,海关可以: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内扣缴税款;
2)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3)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1税收保全在纳税期限内有转移、藏匿应税货物及其他财产迹象的,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海关可以:
1)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发表于 2009-7-22 22: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09-7-23 11: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了!先顶下LZ
发表于 2009-7-23 12: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顶
发表于 2009-7-23 14: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
分享了
发表于 2009-7-23 14: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权应该是超出“两区”范围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场所
发表于 2009-7-23 16: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挺好的啊
发表于 2009-7-27 18: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了
发表于 2009-8-1 21: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9-8-4 14: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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