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1294|回复: 0

[检验检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 关于开展2017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26 14: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 关于开展2017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为全面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管,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自2017年4月起组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工作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本次抽查商品的范围是附件中的进出口商品,以及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根据辖区进出口商品特点确定的抽查商品(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外通告,抽查时限自定)。进口商品抽查地点是进口口岸、到达站和收用货单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

       附件:2017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商品品种和要素.xls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3-29 06:38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