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2 X; u4 H B8 j% N& u+ Q1 B3 F
! F% Q9 v/ H5 f第一种意见:就保险条款中的“仓至仓条款”而言,保险公司对所保险的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从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那么,不论是什么价格术语条款项下的货物,只要投了保,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这里是货物在从仓库或工厂运往码头途中出险,如果是CIF条款,那么要看卖方是否已经提前做了投保?若已经投保,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赔偿。如果是CFR条款,那么买方实际上都还没有实施价格条款中约定的投保这一环节。因为买方投保是要在货物装运之后,接到卖方提供的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副本和装船通知后才能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且这时货物还没有装船,所以这个责任仍在卖方,所以还是要看卖方是否投保,而与买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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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意见:因为在CFR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才转移到买方的,该货物的出险地点在装船之前,索赔事宜与进口商无关。, }5 e$ C+ `$ O- O! H0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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