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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水蜜桃碳酸饮料的归类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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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9: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蜜桃碳酸饮料
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

要求:出具归类意见书
限时:10分钟


发表于 2015-1-11 10: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为中水蜜桃原汁仅占10%,主要成分为碳酸水,除此之外,还添加了少量的蔗糖、柠檬酸、VC及香料。其加工工艺已超过20.09,已不具有水果汁的特征,又因其不含酒精及未经发酵,其符合《税则》22.02及其字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22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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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09:4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为含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等的水蜜桃碳酸饮料,不含酒精。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
发表于 2015-1-11 0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水,并添加有水蜜桃原汁、蔗糖等其他物质,满足《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项下关于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故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90
发表于 2015-1-11 09: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其主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因其加工成分“在正常的水果汁或蔬菜汁中加入的水,或在浓缩汁中加入的水超出复制原天然汁所需的量,其稀释品即具有品目22.02所列饮料的特征”,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imanikan 于 2015-1-11 10:35 编辑

该产品为水蜜桃原汁、碳酸水、蔗糖混合成的无酒精饮料。满足《税则注释》第二十二章总注释“本章所包括...它们分为四个大类:一、水、其他无酒精饮料及冰。”的描述,不符合税则税目2202.1000“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的描述,符合2202.9000“其他无酒精饮料”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其他无酒精饮料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碳酸饮料是一种汽水,满足《税则注释》22.02项下“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汽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徐琼 于 2015-1-11 10:36 编辑

该商品是水蜜桃碳酸饮料,加入了碳酸水、水蜜桃原汁、蔗糖、柠檬酸、维生素C和香料。其加工后的不具有水果汁的特征,故不属于税目20.09的范围。根据国标饮料通则中果汁型碳酸饮料的规定必须含有大于或等于2.5%的果汁。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主要由碳酸水与水蜜桃原汁添加其他辅助材料混合而成,属于不含酒精的碳酸水果饮料。满足第二十二章章注三关于“无酒精饮料”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饮料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李超
发表于 2015-1-11 09: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回归自然 于 2015-1-11 10:37 编辑

该商品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满足《税则注释》关于2202的描述,查看子目,无具体列名。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evin512345 于 2015-1-11 09:55 编辑

该产品为水蜜桃碳酸饮料,根据其加工程度,判断其归入第二十二章饮料范围。看其成分含量,该产品符合品目2202 1000及其相关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以将其归入2202 1000
张健
发表于 2015-1-11 09: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是由水蜜桃原汁10%添加碳酸水和一些辅助材料制成。满足税则注释关于品目2202项下【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水,并添加有少量水蜜桃原汁、蔗糖等其他物质,满足《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项下关于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故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

组成,根据成分含量得出该商品为一种汽水饮料,符合品目2202的描述。根据2202的品目注释及子目注释的相关描述;该商品符合税则税目22021000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2202100090.
发表于 2015-1-11 09: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是水蜜桃碳酸饮料由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混合而成。因其主要成分碳酸水89.5%已经具有碳酸饮料的基本特征。根据22章章注三
品目22.02所称“无酒精饮料”,是指按容量计酒精浓度不超过0.5%的饮料。含酒精饮料应分别归入品目22.03至22.06或品目22.08。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产品主要为碳酸水和水蜜桃原汗构成的制品,已超出品目2008的加工程度。其符合品目2202及注释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09: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宋哓语 于 2015-1-11 10:36 编辑

该产品成分含量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是一款含有水蜜桃原汁以及一些添加剂的碳酸饮料,符合《税则》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以及饮料通则国际标准对于果汁饮料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10: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为含有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等成分的水蜜桃碳酸饮料,为不含酒精的饮料,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1000
发表于 2015-1-11 10: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为含有碳酸水、水蜜桃原汁、蔗糖、柠檬酸、维生素和香料的饮料,其符合2202品目条文及注释关于一、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包括矿泉水及汽水
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归入2202。100090
发表于 2015-1-11 10: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水89.5%、添加其他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维生素C0.15%和香料0.05%,满足《税则注释》22.02对加糖和加其他甜物质的汽水的描述。根据国标GB10789-2007对饮料通则的标准,果汁含量大于2.5%的为果汁型碳酸饮料,符合税则税目2202.90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果汁型碳酸饮料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10: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水,并添加有水蜜桃原汁、蔗糖等其他物质;其中果汁含量超过2.5%,根据国标定义其符合果汁型碳酸饮料;其满足《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项下关于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故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10: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游奕小海 于 2015-1-11 10:37 编辑

该产品主要由碳酸水与水蜜桃原汁添加其他辅助材料混合而成,因其中果汁含量大于等于2.5%,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料通则关于碳酸果汁饮料的标准。满足第二十二章章注三关于“无酒精饮料”的描述,因其中果汁含量大于等于2.5%,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饮料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李超
发表于 2015-1-11 10: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为碳酸水89.5%、水蜜桃原汁10%、蔗糖0.25%、柠檬酸0.1%等混合而成的无酒精饮料。其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按果汁含量归入税则号列2202 9000。
发表于 2015-1-11 10: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水,并添加有少量水蜜桃原汁、蔗糖等其他物质,满足《税则注释》中品目2202项下关于加味、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水,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国家GB 2759.2《碳酸饮料卫生标准》的规定,碳酸饮料应符合如下标准:
  1、二氧化碳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2、果汁型碳酸饮料果是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
  3、果味型碳酸饮料是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
  4、低热量型碳酸饮料其能量不高于75kJ/100mL。
由于该商品的水蜜桃原汁为10%,所以该商品为果汁型碳酸饮料。故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建议将其归入税则号列2202.9000
发表于 2015-1-11 10: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是由水蜜桃原汁10%添加碳酸水和一些辅助材料制成的,根据GB10789-2007饮料通则解释此商品为果汁饮料。满足税则注释关于2202项下无酒精饮料的描述,符合税则税目2202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将其归入22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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