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床归类主要根据加工对象和加工方式列目,但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要点。
机床是进出口商品中最常见的机电产品,机床及其零件在税则中归入品目84.56至84.66。在税则中,机床主要根据加工对象(即被加工材料,例如,金属、石料、塑料等)和加工方式(例如,切削加工、压力加工等)列目(见下页图)。
但在机床归类时还应注意以下要点:
特种加工机床优先归类
特种加工机床指用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放电、电化学法、电子束、离子束或等离子弧、水射流等加工或处理材料的机床,其归入品目84.56项下。
确定特种加工机床的子目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加工原理,即采用激光加工,还是超声波加工,或其他方式的加工等。至于被加工的对象是何种材料并不影响其归类,因为该品目项下的机床可以加工任何材料。
非特种加工机床根据加工对象、加工方式确定归类
除特种加工机床以外的机床,应根据其加工对象、加工方式确定归类。
对于加工对象为金属的机床归入品目84.57至84.63;加工对象为石料、陶瓷等矿产品的机床归入品目84.64;加工对象为木材、塑料等类似硬质材料的机床归入品目84.65。
对于加工金属的机床又根据加工方式来确定归类。其中,金属切削加工机床归入品目84.57至84.61;金属压力加工机床归入品目84.62;其他非切削的金属加工机床归入品目84.63。
对于金属切削加工机床又根据自动化程度和加工方式来确定归类。其中,加工中心和组合机床归入品目84.57;车床(包括数控车床和车削中心)归入品目84.58;钻床、镗床、铣床、攻丝机床(包括它们对应的数控机床)归入品目84.59;磨床(包括数控磨床,但不包括齿轮磨床)归入品目84.60;刨床、插床、拉床、齿轮加工机床(包括齿轮磨床)、锯床及其他金属切削加工的机床(包括它们对应的数控机床)归入品目84.61。
在确定这些机床的子目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机床的结构(卧式、立式、龙门式等)、是否为数控机床、精度等。其中,卧式指机床回转的主轴为水平布置的结构;立式指机床回转主轴为竖直布置的结构;龙门式指由两立柱、横梁和床身构成的“龙门”框架式结构。
机床零件与附件不能混淆
机床的专用零件与附件均归入品目84.66项下,但它们的子目不同,而且对应不同的税率。两者的区别如下:
零件
《品目注释》在第十六类的总注释中对机电产品“零件”的描述:
零件通常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种机器或装置,或同一品目所列同类机器或装置。
也就是指零件要具有专用性,除了专用于某种机器或装置外,一般不用于其他用途。同时,零件对应的英文是“part”,即说明它是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另外,美国海关《Machine Tools》的归类指南中对机床专用零件的描述如下:
专用于机床,若不安装在机床上,机床将无法正常工作。
一旦安装在机器上,拆掉后便不能正常工作。
对机械加工是必不可少的,不安装在机床上,机床就不能正常工作。
对安全操作是必不可少的。
机器的标准配置,即使不是基本的但通常也是与机床同时销售的。
例如,车床的床身除了专用于车床起支承作用外,一般不具有其他用途,同时它还是车床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以车床床身视为车床的专用零件归入子目8466.9390。
附件
《品目注释》在品目84.66中对机床“附件”的描述:
这些机床的附件,即与这些机床连用的辅助装置。例如,用以改进机床,扩大其工作范围的可互换装置;用以提高精确度的装置;对机床主要功能起某种伺服作用的装置。
也就是指机床的附件必须是一个辅助装置(Subsidiary devices),在机床加工工件时只起辅助作用或补充功能。附件为机床可有可无的部分,不是必不可少的部分,机床在加工时,没有这些装置,照样能进行加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