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寒木 于 2013-3-25 15:05 编辑
这是我司的真实案例,有当时的案例说明和收费凭证,以下是我当时负责同事所描述的案例(我们公司比较严格,出现异常问题都要主动向领导汇报,并且记录在案)
情 况 说 明 致******领导: ********公司从美国****公司进口实验用试剂17个,发票金额2375.00 ,FEDEX运单号为*********。 该票货件为2011-3-21采购,合同号为*******,国外2011-3-25发货,运输工具2011-3-27进境。由于Fedex到港通知上的总重量仅为0.45公斤,与试剂应有重量不符(单10个盒子的重量就已超过1.5公斤),因此于2011-3-28(周一)邮件询问供应商确认是否发出盒子,同时让Fedex对货物进行实际称重,得知货物实际重量为2公斤。后供应商告知该错误为国外FEDEX提货人员运单填写失误所致(请查收国外邮件截图),故需FEDEX改单。FEDEX从2011-4-1开始改单,期间由于清明节小长假和双休日的影响,2011-4-14才完成改单,2011-4-15开始法检,2011-4-18开始申报。该滞报金起征日期为2011-4-11,产生滞报金共计63.00人民币。 特此说明,谢谢! **********公司
日期 附件是海关向我们征收滞报金所开的《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请大家根据案例描述进行分析和讨论,海关开出的滞报天数为8天。提醒:清明法定假期安排请参考当年国务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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