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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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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13: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加工贸易手册是2006.12.30到期,报核的时间是要在2006.12.30之前办理,还是可以在2007.1.30之前申请核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三十条,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内向海关报核。所以是在2007.1.30之前向海关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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