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关备案、核准、审批单证的种类与作用 (一)海关备案、核准、审批单证的种类 1.加工贸易登记备案与登记手册 2.减免税货物海关审批与征免税证明 3.暂准进出境行政许可与海关受理决定书 (二)海关备案、核准、审批单证的作用 二、海关备案、核准、审批单证的获取途径与方法 (一)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获取途径与方法 (二)海关征免税证明的获取途径与方法 (三)海关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的获取途径与方法
加工贸易登记备案凭证的获取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含义: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也成加工贸易备案,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件,进出口合同(议定)等有关单证资料到主管海关申请货物保税加工资格,海关核准同意后予以合法有关凭证(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行为。 海关手里合同备案,是指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在接受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后,批准合同约定的进口料件保税,并把合同内容转化为登记手册内容或作必要登记,然后合法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 海关手里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加工贸易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标志主要是上午主管部门合同审批是否通过,以及合同所涉及的加工贸易净出口国家管制商品是否获得许可。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并获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必须的许可证件的加工贸易合同,应当视为合法有效地合同。 对符合规定的加工贸易合同,海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对不予备案的合同,海关应当书面告知经营企业。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一、合同备案的企业 国家规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应当由经营企业到加工企业的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有可能是同一个企业,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企业。 1.经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净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企业 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由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的工厂。 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具备如下条件: 1.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必须已在海关登记备案; 3.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必须符合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并具备相应的加工生产能力。 二、合同备案企业应提交下列单证: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有效批准文件,即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加工企业或由加工能力的企业,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属于来料加工的,提交来料加工协议合同;属于进料加工的,提交进料加工进口合同;属于对口合同的,提交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 5.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合同备案的步骤 企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步骤为: 1.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合同,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需要领取其他许可证件的向有关主管部门领取许可证件; 3.将合同相关内容预录入与主管海关联网的计算机; 4.由海关审核确定是否准予备案,准予备案的,还要由海关确定是否需要开设“加工贸易英航保证金台帐”; 5.需要开设台帐的,在海关领取“台帐开设联系单”;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备案凭证;需要开设台帐的,凭“台帐开设联系单”到银行开设台帐,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凭“台帐登记通知单”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三、合同备案的凭证 海关受理并准予备案后,企业应当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按规定可以不设太长的合同,在准予备案后,由企业直接向受理合同备案的主管海关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按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台帐的合同,由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到合同备案主管海关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经海关批准,企业在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不同点情况,申请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册。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分册是指海关在企业多口岸报关周转困难或异地深加工结转需要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核准,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总册)”的基础上,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备案,载有该部分内容、有独立编号的另一本登记手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分册进出口报关时可以与原手册分开使用,但必须同时报核。 2.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为了简化手续,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列名服装辅料金额不超过5000美金的合同,除使用C类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外,可以免于申领登记手册,直接凭出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后,凭海关在备案出口合同上的签章和编号直接进入进出境报关阶段。 减免税货物减免税凭证的获取 (一)减免税业务的备案: 1、进口货物减免税项目备案: 企业首次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时应先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A、应提交单证: (1)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 (2)保税区企业免税进口自用物资登记手册; (3)营业执照正本及有效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土地购买协议或厂房租赁协议; (6)海关所需其他单证如验资报告等。 B、业务流程: (1)企业领取并填写《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 (2)预录入点数据预录入; (3)企业向海关递交有关单证; (4)海关经办关员对有关单证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级别报批。 2、进口货物减免税审批须知 A、应提交单证: (1)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合同; (3)发票; (4)装箱单; (5)对基建物资申请减免税的还需提供建筑施工图纸、用量计算及使用说明等; (6)海关所需其他单证如提单、货物说明书等。 B、业务流程: (1)企业领取并填写《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预录入点数据预录入并扫描; (3)企业向海关递交有关单证,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4)海关对有关单证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级别报批; (5)审批同意后,海关在《保税区企业免税进口自用物资登记手册》上批注,并发还企业。 3、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变更及作废 A、应提交单证: (1)变更或作废情况说明(应说明原因及要求变更作废的详细内容,注明原减免税申请编号及征免税证明号); (2)报关单删改申请表(若原《征免税证明表》已在通关环节核销的需提供该资料)。 B、业务流程: (1)企业提交有关单证; (2)海关审批。 C、备注: 征免税证明作废后重新审批减免税的,需重新提供单证,具体按减免税申请流程办理 保税货物出、入仓凭证的获取 暂时进出境行政许可凭证的获取 其他与申报相关的海关备案、核准、审批单证的获取 进出境货物修理的备案: 进出口修理的货物,属于暂时进出口性质。进出口修理备案时,应交验下列单证进口修理的货物,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但应交验有关合同、保修协议或者委托维修协议,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函。出口修理的货物,不论是否超出保修期,应交验商检证明或中外双方签字的协议。经海关审核后,暂准免税放行,并将一份报关单批注签章后连同其他有关单证退交报关单位,凭以在货物修复完毕后,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时报关。 进出口修理的货物修理完毕后在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时,除按一般手续报关外,还必须同时交验原货进出口时经海关签章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对进口修理货物复运出境的,海关径予放行。对出口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的,海关在审核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商检证明或双方签字的协议后,按以下情况办理: 1、对属于保修期内免费修理的,免税放行。 2、对属于保修期外的,不论是否对外付款,均以修理费和料件费之和作为完税价格照章征税。进出境修理货物应在6个月内复运出进境,复运出进境后,货主凭海关退交的报关单向原进出境地海关办理退还保证金和销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