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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mark]1、一般进出口货物申报期限
①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
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③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
④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货物:按照海关的规定定期申报;
⑤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
2、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3、海关对保税货物监管的期限包括两部分:一是进境货物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期限;二是保税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期限。
(1)准予保税的期限:
①区域保税期限:从进境进区到出境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
②仓储保税期限:1年,可延长的最长期限为1年;
③加工贸易保税期限:1年,可延长的最长期限为1年。
(2)申请核销的期限
①区域保税报核期限:每半年1次
②仓储保税报核期限:每月的5日前;
③加工贸易保税报核期限:
*电子手册:企业定期报核,以6个月为一个报核周期,首次报核是从海关批准电子手册建立之日起算,满6个月后的30天内报核,以后以上一次的报核日期的次日起算报核周期,海关分段核销。
*纸质手册:在手册到期之日起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30天内向海关报核。
7、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应在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书面报告。
8、保税仓库货物储存期限1年,可申请延长1年。
9、保税仓库企业应于每月5日之前以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向主管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收、付、存情况,并随附有关的单证,由主管海关核销。
10、出区外发加工的,须由区外加工企业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包括台帐,加工期限最长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备案后按加工贸易货物出区进行报关。
是我这几天总结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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