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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新版海关AEO认证标准中,增加了“(15)进入解散程序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视为不达标。”这项要求。
我猜不少朋友跟果子一样,对于这项标准的设置很困惑。对于一家即将解散或破产的企业,似乎没有动力去申请海关AEO认证,那么为什么还要设置这个标准呢?
一、如何查询企业的状态
我们先要了解一下,通过何种公开渠道可以了解一家企业的运行状况。这时就需要通过不同网站进行查询,
1.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进入首页后再搜索框输入企业全称;出现案件记录就代表法院已受理破产。但是请注意,很多企业破产被受理后,工商状态仍显示 “存续”,所以只看信用中国的企业状态有可能会漏判破产,必须搭配此网站交叉核验。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s://www.gsxt.gov.cn
进入首页后在中间输入企业完整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企业详情页;看顶部企业全称右侧的登记状态,如显示清算中:就代表企业已启动解散清算程序。
二、该条标准的真实意义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企业解散和破产过程中,必然没有过多精力和愿望去申请海关AEO认证,那么只有一种情况适用这条标准,就是企业复审。从海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以看到,在6月上旬,全国就有超过15家企业被移出AEO高级认证企业名录,其中既有未通过AEO认证复审的,也有破产清算企业注销的情形。
在企业面临海关五年一次的AEO复审时,即便企业面临解散或破产程序,往往也没有动力去向海关申请调整信用等级,毕竟在前面介绍过了,即便已经破产清算,因为程序还未完成,企业也未注销,所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然显示“存续”,海关的企业备案系统也不会显示异常。所以,为了不浪费大家的时间,就主动放弃吧。
当然,这个信息理论上海关信用子系统可以调取出来,但系统稳定不稳定,就不好说了。
以上,就是果子对海关2026年新版AEO认证标准第15条的解读内容,欢迎大家有进出口商品归类、AEO认证、知识产权、海关争议等问题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北京岸谷关务咨询有限公司
海关AEO认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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