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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关员考试教材第一章中,有涉及到个人物品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的事项,还提到了红绿色通道制度。
左侧就是个人物品申报单,右侧就是香港海关的红绿色通道
个人物品申报单,仅指通过个人携带进出境渠道的物品申报单据,通常适用于:
1、个人贵重物品携带出境时申报
为避免贵重物品,如单反相机、笔记本电脑在复带进境时被海关误判为在境外购买而征税,而在携带出境时走红色通道向海关主动申报,海关查验后在申报单上签章;由本人复带进境时走红色通道用已签章申报单向海关核销之用。
2、个人超限物品申报
居民在境外购买的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这个范围,则应填写申报单申报。
红绿色通道制度是世界通行的旅客通关制度,皆为加速旅客通关而设。
一般情况下,
自行判断无携带超限物品的旅客,选择绿色通道通关,海关不予查验直接放行,但特殊情况下会被海关抽查。
自行判断携带超限物品的旅客、无法判断所携带物品是否超限的旅客和持申报单核销的旅客,则直接走红色通道,让海关协助判别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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