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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敏感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其他的总称。 其中:敏感物项和技术=核+核两用物项和技术+生物两用物项和技术+化学两用物项和技术+监控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 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 其 他=计算机+“特种设备”+“?”。
/ u9 }# {# @, p; m5 p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编制了详细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其中易制毒化学品有三类23种,可从网上商务部出口管制平台中两用物项和技术清单下载。 - C; M/ m3 T" Y4 Q: B2 p- H' a
三、国家对两用物项和技术是如何管理的? 国家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实行出口管制中的许可证管理。具体的法规有: 《敏感物项和技术经营登记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 ~7 a% S: M5 y' _) b: e, v
四、我国的出口管制制度及出口管制的目的 1.出口管制的含义:出口管制是一个国家对其法人或自然人的出口行为进行控制的一种政策。 2.出口管制的目的: (1)保证战略物资的国内需求 (2)控制本国独有或领先的技术 (3)推行外交政策 (4)维护国家安全 (5)维护外贸秩序 (6)履行承担的国际义务 (7)当前形势赋予的新任务--反恐 3.我国的出口管制制度 (1)出口经营登记制度 从事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经营者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登记。 核出口、监控化学品和军品出口,指定单位专营。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关出口活动。 (2)许可证管理制度 目前,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须经国务院相应的主管部门逐项审批。 获取出口许可证件后,方可办理海关手续出口。 如逾有效期,则须重新申领出口许可证件。 (3)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最终用户须在证明中申明进口物项和技术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并明确保证,不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未经中国政府允许,不将中国提供的有关物项和技术用于申明的最终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向申明的最终用户以外的第三方转让。 (4)清单控制方法 编制了内容详细的相关敏感材料、设备和技术管制清单。 有关清单覆盖了“桑戈委员会”、AG、MTCR、WA等控制清单,监控范围基本一致。 (5)全面控制原则 对于出口经营者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扩散风险的出口项目,即使拟出口的物项或技术可能不属管制清单范围,也要求其申请出口许可证。 同时,有关主管部门还可对有关清单外特定物项的出口实施临时管制。 (6)以防扩散为根本出发点的审批原则 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对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的影响; 中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和国际承诺; 所出口敏感物项或技术是否会直接或间接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是否符合国际防扩散形势和中国的外交政策; 进口国实施出口管制的能力; 进口国内政局和周边环境是否稳定等。 (7)处罚措施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 未经许可不得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的,或者擅自超出许可的范围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不得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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