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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蓝色字体为果子的解读部分
2007年12月7日,《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颁布,报关员作为经济业务人员,从此将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实行职称评定工作。
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由于报关员资格核准与注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为此,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既是报关行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与海关工作密切相关。正是由于报关员职业的特殊性,在制定标准时,除了严格遵循《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外,还坚持了以下几项原则:充分考虑报关行业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报关行业的特点,坚持行业需求与海关管理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职业等级教材编写、培训、命题、考评等工作的需要,坚持系统性原则。
《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报关员职业分类的具体内容,对适用对象、职业等级、基本文化程度和申报条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适用对象
由于报关员职业属行政许可准入职业,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海关行政许可准入资格并经海关注册后方能从业,为此,《标准》适用对象只能是经海关注册从事报关员职业的人员,即在职报关员。 换句话说必须要先通过报关员考试
职业等级
考虑到海关行政许可准入的条件和要求较高这一实际情况,在职业等级设定时,直接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起步,即只设助理报关师、报关师、高级报关师三个等级。
在对助理报关师、报关师和高级报关师的职业功能进行划分时,主要遵循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助理报关师侧重在具体业务操作层面,主要包括报关单填制、报关业务现场操作等;报关师侧重在相对复杂操作和管理层面,主要包括单证复核,对质量、程序的控制,报关核算,报关业务咨询等;高级报关师侧重在全面管理、指导和策划层面,主要包括组织设计、实施报关业务体系、风险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管理等。三个职业等级从低到高,依次递进,高级涵盖低级。 就是说将来会根据业务操作的难度制定由不同级别的人员进行,有些工作注定报关员没资格参与。
文化程度
海关自1997年实行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以来,对报关员资格核准的学历条件设定为“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2006年,海关总署颁布了135号令,明确从2008年起,报关员资格核准的学历条件提升为“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考虑到在职报关员中有一部分人员为高中学历,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的基本文化程度只能设定为高中。但出于担心社会对海关行政许可条件与国家职业标准条件的差异会产生误解的考虑,在基本文化程度后加注:“根据海关行政许可要求,从2008年起报关员资格核准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这样处理兼顾了国家职业标准和海关行政许可两方面的要求。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很多地区的老报关员(尤其是广东)大多学历偏低,这点无法改变,所以在后面对于准入条件有所放松。
申报条件
有关职业标准的从业年限和申报条件等问题,主要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专业技能型职业等级设定条件为依据,参照了其他专业技能型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等级申报条件设定要求,并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初步测算后进行了具体设定。
工作要求
《标准》明确设定了报关员各职业等级的工作要求。工作要求是国家职业标准的中心内容。专家组在考虑报关员职业功能时,从报关行业的现状和对高级报关专业人才的需要出发,以报关员职业的工作项目为基础设定了“报关单证准备与管理”、“报关作业实施与管理”、“报关核算”、“进出口商品归类与原产地确定”、“报关事务管理”、“海关行政救济事务管理”、“培训和指导”共7个模块。
“报关单证准备与管理”这项职业功能中,包括了所有与报关单证相关的工作内容,即报关单证的接收、分析、审核、填制、复核、保管等。
“报关作业实施与管理”这项职业功能中,包括了所有海关监管模式下的报关现场作业和审批作业,包括递单、打单、缴纳税费、配合查验、结关以及备案申请、报核销案等事项和手续的办理,还包括了转关运输办理等事宜。
在整个报关作业过程中,进出口税费、相关成本等的核算非常重要,因此《标准》专门设定了“报关核算”这一职业功能:将报关流程中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所有核算,包括关税、进口环节税、保证金、滞报金、滞纳金计算,完税价格的核算,加工贸易企业与申报相关的数据平衡核算,出口退税核算,报关成本核算,风险和效益核算等都纳入到这个模块。 这个报关核算就是相当于必须要熟悉所有类型货物的操作,可以在报关前准确预估到整体手续的费用。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与报关各个环节密切相关的工作内容,即进出口商品编码的确定,考虑到这项工作的技术含量和要求都很高,独立考核性强,《标准》中将其与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一起单独设定了一个职业功能,即“进出口商品归类与原产地确定”。 这个地方有“报关归类师”的职业鉴定。
在报关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对报关事务性工作的管理能力对于报关员,特别是中高层人员是非常重要的,《标准》将“报关事务管理”作为第5个职业功能:主要包括报关资格管理、突发事件管理、绩效评估、报关事务的咨询策划等。
“海关行政救济事务管理”仅对高级报关师设定,作为高级报关师,要求具有能够办理海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手续和提供相关业务支持的能力。
“培训与指导”功能是对报关业务的传承,仅对中、高级人员设定。
7个职业功能的设定总体上比较连贯、清晰,又相对完整,充分反映了对报关员的各项工作能力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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