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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 y' S( O- T: { U3 F. E5 n我们公司进口了一批材料,分两种贸易方式,一种来料加工,一种一般贸易,说是现在政策有变动,一般贸易的材料只能在目的地商检局进行报检,交商检费用,进境口岸发过来一份调离通知单,把所有材料都调到我们这边来,两种贸易方式就同时报了商检局
# L E9 L% r B& p' p2 X提货的时候一般贸易的材料先进到公司了,商检局也来看了,已经结案,来料加工的手册复印件等相关单据也向商检局提供了
4 b6 W6 R, A+ t! u0 v/ L来料加工的材料到了之后还没有来看,在之前问的时候说来料加工的材料通常只申报,不检验,商检局检验科的人也告诉我不用看了,所以到公司之后就开封使用了,可是现在这批材料还没有结案,申报大厅那边说他们也不明白,没有传过去的数据就没法出单子,检验科的人说不用看,说根本就不用报,可是申报大厅那边也不给撤单子
2 m8 m5 |- k& p9 f. A2 e我们这边是内陆城市,商检局的人对这些业务接触也少,本身对这些政策就不明白,我们也是第一次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材料,所以也不太明白应该怎么报,以前都是来料加工的时候直接在进境口岸就报完了,提到公司之后可以直接使用,什么都不用报的
$ i" T, D5 o4 u& R- V我打听的是说来料加工货物只报不检,那个申报与一般贸易的申报方式是一样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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