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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务高级管理人员究竟指什么岗位?企业法人也要参与AEO认证准备吗?具体要做哪些工作?他们是不是不需要参加海关法律法规培训了?大家别着急,果子今天给大家一次性讲清楚。
在昨天发布的《2026年AEO认证新标准解读(1)指定海关业务联系人干什么》中,果子已经强调过:海关AEO认证标准属于部门规章层级的公文,解读时必须按照公文逻辑理解内涵与外延,绝不能只停留在字面意思。今天我们继续对“关企合作”板块第二条标准进行详细解读。
先看认证标准原文: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关务负责人)应当掌握企业涉及海关业务的总体情况,包括进出口业务、遵守海关监管规定、信用状况等,有效管控企业发生的进出口不规范情形、违法情事等。
本条相比旧标准中简单的“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关务”,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人员在AEO认证中的具体责任。为什么说是“进一步明确”?别看标准只有短短一句话,背后包含的要求非常细致。其实北京岸谷关务AEO认证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早在五年前的AEO认证辅导工作中,就已经按照现在新版标准的思路执行了。
一、哪些领导需要关注AEO认证工作
1.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知悉并参与海关AEO认证相关工作。道理很简单,一旦企业违反海关法律法规,法定代表人依法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法定代表人还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包括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如果企业未履行生效判决,法人还有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进出口业务一旦出现重大合规风险,对法人的影响是直接且现实的,因此法人必须参与进来并掌握相关知识。
实际认证中,部分海关在现场认证环节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问询。此前某外资企业AEO认证复审,就因为外籍法定代表人对AEO认证相关内容完全不了解、无法准确回答,最终导致复审未通过。果子也很清楚,很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属于挂职性质,但只要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就必须熟悉企业海关业务基本情况和AEO认证相关政策要求。
2.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这里可以理解为“分管关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分管职责必须在公司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文件中有所体现。而“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位,要求其职权足以调动公司各部门资源,能够保障供应链安全与海关合规,通常应为副总经理、总监或类似层级管理人员。
与法定代表人一样,分管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现场认证时也极大概率被海关单独问询。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在为企业辅导时,都会提供一套完整的问询题库和应答要点,帮助相关人员提前准备。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期我们辅导的一家A股上市大型国企,董事长就被海关单独问询了45分钟,幸亏提前按要求做足准备,才顺利过关。
3.主要负责人
在国企工作的朋友应该都清楚“主管领导”与“分管领导”的区别,本条中的“主要负责人”指的就是主管领导,也就是企业总经理。从上到下,法定代表人、分管关务领导都需要掌握相关情况,总经理自然也不能例外。如果是企业分支机构单独申请AEO认证,分公司经理可认定为主要负责人。
4.关务负责人
有些企业关务人员隶属于总经办、财务部、采购部等部门,既没有独立关务部门,现部门负责人也不直接参与日常关务操作。但在AEO认证要求中,至少必须明确部门经理级人员作为关务负责人,而在部门内具体执行关务操作的岗位,才是“关务人员”。可见在海关AEO认证体系里,关务负责人与关务人员是两个明确区分的岗位。现在无论关务在哪个部门,部门负责人都应提高对海关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他们是否需要参加海关法律法规培训?
果子看到不少自媒体在解读这条标准时,普遍认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和关务负责人不再需要参加海关法律法规培训。
其实这种理解并不准确。本条标准中有一个关键词至关重要——“掌握企业涉及海关业务的总体情况”中的“掌握”。大家不妨换位思考,作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仅靠听取下属工作汇报,对海关业务的了解程度能被认定为“掌握”吗?显然不能。在公文表述和监管能力评价语境下,“掌握”意味着熟悉、理解并能够实际运用相关规定。那么如何向海关证明已经“掌握”?只能通过培训记录与考核结果来体现。
1.关于“掌握情况”
我们常说合规,合规的前提就是学法懂法、掌握法规。既然要求掌握进出口相关业务情况,自然需要参加海关法律法规培训,而能够证明“掌握”的最直接依据,就是培训后的考核试卷。
2.关于“总体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日常事务繁杂,不可能像关务人员一样精通细节。海关AEO标准也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要求,重点是清楚公司开展哪些进出口业务、涉及哪些监管方式即可,如有进一步了解则更利于应对海关现场问询。
3.关于分管领导与关务负责人
对分管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务负责人而言,只掌握“总体情况”明显不足,还需要更加熟悉具体业务流程与监管要求。这样设置的另一层目的,是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现场问询应答不充分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补充说明。
因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分管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副总经理)、关务负责人(部门经理)均应参加企业内部组织的海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完成考核,留存完整记录。
三、高管们还需要做哪些事项?
认证标准清晰体现出一个核心导向:海关要求企业管理层真正重视海关合规工作。如何体现重视程度?除参加培训、掌握业务总体情况外,更关键的是在进出口业务审计、海关行政处罚处理、企业信用等级调整等关键环节,亲自组织调研、部署整改,并保留能够证明其全程参与的书面记录,简单说就是要有签字、有意见、有痕迹,最终形成记录闭环。
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当年在某央企开展AEO认证辅导时就遇到过类似典型情况:启动会上梳理企业近一年海关合规情况时,在场高管对公司已发生的海关行政处罚完全不知情,多方询问后甚至都拿不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的状态显然无法体现企业对海关工作的重视。
具体来说,海关在现场认证核查本条标准落实情况时,通常会围绕已发生的行政处罚、进出口业务审计、AEO认证符合性审计、海关要求的规范改进、主动披露等事项展开问询,重点核实高管是否知情、是否组织整改、整改是否到位。
这里再跟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对AEO认证工作极不重视,果子主讲的两次海关法规内部培训均无故缺席,甚至签到表都找人代签,结果在海关现场认证时被当场识破记录造假行为,仅此一项就被直接认定认证不通过。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另一家大型国企总经理出差途中仍随身携带果子准备的问答资料反复熟悉,最终企业顺利通过认证。一家企业是否真正重视AEO认证、是否真的落实合规管理,海关在现场一目了然。
如果没有亲自辅导过100家企业通过AEO认证,不可能讲的这么透彻。以上就是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对2026年新版AEO认证标准第二条的解读。大家如有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争议、海关估价、税政调研等相关问题,均可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北京岸谷关务咨询有限公司
AEO认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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