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发布2021年4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并通报相关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据统计,2021年4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共162批次,其中,未准入境食品157批次,化妆品5批次。
说说“那些肉”
大家特别关心的进口肉类产品,未准入境共计19批,280.7吨。包括猪(4批次)、牛(3批)、羊(3批)和鸡(9批),分别来自法国、美国、阿根廷、西班牙、俄罗斯、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7个国家,进境口岸为大连(5批)、青岛(7批)、上海(4批)和深圳(3批次)。
聊聊“那些事”
一、此次肉类产品不合格多集中在口岸现场查验环节
本月公布的进口肉类产品未准入境事实(即不合格原因)涵盖“货证不符”(3批)、“标签不合格”(4批)和“污秽腐败”(12批)三种情况,均为海关现场查验环节所发现。
二、此次肉类产品不合格对应的海关现场查验要求
虽然新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经发布,但其2022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36号令)也将在新《办法》实施后一并废止,因此136号令目前依旧有效。
下面我们结合136号令第十八条现场检验检疫的内容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看下这三种不合格情况:
1、污秽腐败
因污秽腐败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进口肉类产品,包括牛产品2批次,羊产品3批次,鸡产品7批次,分别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俄罗斯等国家。
污秽腐败是入境检验检疫较为常见的不合格事项,即感官检验不合格。
进口口岸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涵盖感官检验,具体包括:“检查运输工具是否清洁卫生、有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对鲜冻肉类产品还应当检查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以及肉眼可见的寄生虫包囊、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必要时进行蒸煮试验。”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技术要求中的感官要求,鲜(冻)畜、禽产品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造成污秽腐败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食品中出现可疑的非原料杂质,二是产品在生产或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破损、冷链不足”等原因导致产品感官状态的变化。当然,也不可能排除已经“污秽腐败”的产品在装运前混入集装箱。
2、货证不符
因货证不符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进口肉类产品,包括猪产品2批次、鸡产品1批次,分别来自美国、法国、西班牙等国家。
货证不符是指进口食品与其进口申报单证的信息不一致。
进口口岸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涵盖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具体包括:“集装箱号码和铅封号、货物的品名、数(重)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号、生产日期、包装、唛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证书编号、标志或者封识等信息。”
除了集装箱信息、产品包装标识信息外,输出国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是进口肉类产品最重要的“通关文牒”,体现了该批货物已经由输出国官方兽医官按照我国相应标准检验合格,上面有输出货物的详细信息,也是海关针对这批“货”最关注的“证”。
3、标签不合格
因标签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进口肉类产品,包括1批次来自西班牙的猪产品、1批次来自阿根廷的牛产品、1批次来自美国的猪产品。
进口口岸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涵盖包装及标签标识检验,具体包括:“查验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预包装肉类产品的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136号令关于进口肉类产品内外包装应标识内容有如下具体要求:
同时,预包装肉类产品还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强制标识内容的要求。
三、此次肉类产品不合格后续应关注事项
新《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替代136号令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上述未准入境事实来看,后续也有一些新的监管要求的变化值得关注。
1、海关实施现场查验的内容更加全面。
新《办法》第二十八条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共分为七项。其中第二项即确认货证是否相符,第五项是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查验要求,第六项对应感官形状,第七项是针对冷冻冷藏食品新鲜程度等检验要求。
2、进口鲜冻肉类产品标注要求更加明确。
新《办法》第三十条对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文字标识方式和表明的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比原136号令有几点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1.1从只要求中文标注到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地区)文字标识,广泛照顾到西语、葡语、饿语等其他语种。
1.2内外包装均要求表明的信息无变化,仍为产地、品名、注册编号和生产批号。
1.3外包装应当标注的信息无变化,仍为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温度等内容。
1.4目的地必须标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变化。
1.5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加施要求无变化。
标准很明确,要求很清晰,“那些肉”的“那些事”搞清楚的确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