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确保归档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
企业进出口单证管理制度的书面文件,应有关于进出口单证归档时限、归档要求、归档流程、归档复核等内容,以实现对进出口单证归档信息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2.单证保管情况:
(1)企业关于进出口单证归档的管理规定,进出口单证归档负责部门(岗位),归档工作流程,对进出口单证归档要求,归档时限,负责归档文件保存、管理的部门。
(2)企业负责保管进出口单证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的具体部门(岗位)、人员及职责分工、人数等。
(3)企业进出口单证存档管理的工作流程、存放的具体地点、存放保管方式,存放地点的安全性,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设施,执行效果。
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
企业归档保管的进出口单证资料。
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进出口单证资料。
企业进出口单证归档、保管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
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
企业进出口单证归档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流程,单证保管场所情况,保障场所安全的必要设施的配备情况和实际运行、使用情况,进出口单证归档资料的保管情况。
(2)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留存特殊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记录。
对于从事特殊物品出入境的企业,认证以下内容,否则不适用本项标准。
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
企业特殊物品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书面文件,应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特殊物品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生产、使用、运输、保存、销售、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的管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要求、工作流程等内容。
2.单证保管情况:
(1)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在特殊物品生产、使用、运输、保存、销售、销毁等过程中,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负责落实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工作记录的生成和保存情况。
(2)负责留存特殊物品生产、使用、运输、保存、销售、销毁等安全管理记录的具体部门(岗位)、人员及职责分工、人数等。
(3)企业特殊物品生产、使用、运输、保存、销售、销毁等安全管理记录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存放的具体地点、保管方式,存放地点的安全性,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设施,执行效果。
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
出入境特殊物品生产、使用、运输、保存、销售、销毁等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记录。
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记录。
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记录应与实际出入境特殊物品情况相符,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
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
(1)企业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实际落实情况,在各个生产作业环节的具体实施流程,实施的具体内容,负责实施的部门(岗位)、人员及职责分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制度情形的处置流程。
(2)企业特殊物品生产、使用、运输、保存、销售、销毁等安全管理记录归档具体做法和工作流程,单证保管场所,保管情况。
(3)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保管制度。
对于涉及货物技术标准规范的企业,认证以下内容,否则不适用本项标准。
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
进出口货物技术标准规范保管制度的书面文件,应包含及时更新进出口货物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确保企业使用的和保管的为有效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
2.单证保管情况:
(1)企业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国内外检验检疫技术标准规范,企业目前具体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的情况。
(2)实施岗位(人员)、岗位操作要求、工作流程、使用人员熟悉情况。
(3)技术标准规范的保管部门(岗位)、人员及职责、保存方式、保存时限。
(4)版本效力、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版本更新情况等。
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
(1)现行的进出口货物技术标准规范,应确保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版本为有效版本。
(2)企业3年以来的进出口货物技术标准规范。
企业实际应用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与企业保管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相符,并为有效版本,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
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
企业保管的货物技术标准规范,确保货物技术标准规范与企业实际进出口货物相符,并为有效版本。
(4)妥善管理报关专用印章、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等单证。
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
(1)报关专用章管理制度的书面文件,应包含报关专用章刻制、保管、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2)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等单证管理制度的书面文件,应包含上述单证的签收/领取、保管/存档、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内容。
2.单证保管情况:
(1)企业报关专用章刻制、保管、使用的相关规定。
(2)企业的报关专用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以及使用情况登记记录。
(3)企业对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等单证的登记、统一保管、使用的相关规范。使用登记制度,以及使用情况登记记录。
(4)保管的部门(岗位)、人员及职责分工,保存的地点、保存方式等。
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
企业3年以来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等单证。
企业对单证的保管、使用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标准要求。
4.配合海关认证人员实地查看:
(1)企业有报关专用印章的,查看报关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岗位)、人员,保管、使用制度落实情况,保管、使用记录。
(2)企业有海关核发的证书、法律文书的,查看相关证书、法律文书的保管管理部门(岗位)、人员,保管、使用制度落实情况,保管、使用记录。
(5)建立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资料的专门档案。
1.建立以下书面文件并有效落实:
企业认证专门档案制度的书面文件,应有企业认证专门档案的有关管理内容,明确负责档案建立的部门(岗位)、人员及职责。
2.单证保管情况:
(1)负责企业认证工作的部门(岗位)、人员以及职责分工。
(2)关务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参与企业认证事宜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3)参与企业认证工作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岗位)参与企业认证工作的人员、职务以及工作职责等情况。
(4)负责企业认证工作的部门(岗位)工作开展情况。
(5)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海关规范改进要求、《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更新企业认证档案的情况。
3.按照海关认证人员要求提供抽查记录:
企业认证书面或者电子资料档案,档案应当有目录清单。
企业认证的书面或者电子资料以外文记录的,应当提供符合海关要求的简体中文译本。
新申请认证企业,为申请认证准备的认证档案。
重新认证企业,自成为认证企业或者最近一次重新认证后每一年的企业认证档案。
企业认证档案建立和保管以及更新情况,应与企业制度规定相符,并符合本项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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