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1889|回复: 0

加工贸易过程中,有一些原料必须使用国内的料件顶替,如何办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0 18: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司在做化工产品加工贸易过程中,有一些原料必须使用国内的料件顶替。请问如果要顶替的话海关是如何管理的?有什么规定?  l; @; `9 C0 M0 i2 e
: h! ?; l. N* A  {! `4 |3 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七条
/ {6 x! d7 R, h& {: I: ^加工贸易货物应当专料专用。
' n/ k3 @" `/ p5 Q  @( _* {1 ?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串换,但是被串换的料件应当属于同一企业,并且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 f0 \! i+ [8 q# G* L) ]
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
$ M& j0 B) p$ H% y  K+ t: B
; x* X# i: f7 R5 Z: n2 [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11-26 14:55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