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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玻璃器,供安装于能反光的路标或展览牌上,或用作自行车、汽车等的简单反射器。这类物品通常是凸面的、半球形的或是具有平行槽纹平面的,它们能将投射到它们身上的光线(如汽车前灯所投射的)加以反射,使人在黑暗中可以看到远处物体。未经光学加工的信号玻璃器归入第七十章品目70.14项下。光学加工是指先用粗研磨料研磨表面,然后逐步地用越来越细研磨料对玻璃表面进行研磨,其加工顺序为粗磨-修整-磨平-抛光。经过光学加工的信号玻璃器则不能归入本品目,应按光学器件归入第九十章相应品目项下。
品目70.14还包括在制作中虽未经光学加工,但能产生某种所需的光学效果的元件。这类元件主要包括汽车车头灯、停车灯、方向指示灯、自行车后灯、交通路灯、配电盘灯等的透镜及类似品,某些普通放大镜所用的镜片及类似品。但如果此类玻璃制光学元件已经过了光学加工,则不归入品目74.04,而应归入第九十章相应品目下。呈弧面、弯曲、凹形或类似形状但未经光学加工的钟表玻璃及类似玻璃、视力矫正或非视力矫正眼镜用玻璃以及制造上述玻璃用的凹面圆形及扇形玻璃,同样属于玻璃制的光学元件,由于其在《协调制度》中有单独列名,应归入品目70.15项下。同样,如其经过了光学加工,则应按归入第九十章的相应品目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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