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归类考试实战课程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3789|回复: 0

通关事务担保办事指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6 21: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依据
5 ]( p; r1 c% X% V/ T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1号)
2、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91号)
3、关税征管司关于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延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税管函[2009]13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401号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国务院令第32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402号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8、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2号)
二、条件
0 H* g: O  X1 j( @'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
- p7 I0 n) C9 k, }2 [; T% W1、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0 R" P5 e( Z  P; ^2、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3 v: p, T7 m/ ~3、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4 p7 m1 C. R! L6 A+ X5 p( L
4、滞报金尚未缴纳的;. n! C" n3 {+ K
5、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T8 X+ G. c$ q7 ^7 V! Z6 t2 Q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
(二)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4 e7 f. \1 a+ S6 _' k. |7 L
1、运输企业承担来往内地与港澳公路货物运输、承担海关监管货物境内公路运输的;
! i8 _3 \% t) D0 ~) X+ a$ {3 U# E2、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 C2 L! ?, W" [6 q. y: g3 |
3、货物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 T) z6 E( v- L2 ]% c$ a
4、租赁货物进口的;
7 x. q4 O7 p* f! n  p/ }# n5、货物和运输工具过境的;2 H/ Q: K( P; b/ }& j
6、将海关监管货物暂时存放在海关监管区外的;* p0 @6 m2 B, ]& i
7、将海关监管货物向金融机构抵押的;# ~9 A. G4 U( F5 z
8、为保税货物办理有关海关业务的。
- a- M% F- P; y# s* c. g2 g0 C  当事人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规定的,海关不予办理前款所列特定海关业务。
(三)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担保的,海关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m+ y* S1 l, A; ^. J% i! X  _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应当或者已经被海关依法扣留、封存的,当事人可以向海关提供担保,申请免予或者解除扣留、封存。
) g; F* A' J) M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未提供等值担保的,海关可以扣留当事人等值的其他财产。
' G: p2 \+ l* b# N7 d  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属于禁止进出境,或者必须以原物作为证据,或者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海关不予办理担保。
(四)进口已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货物应当提供担保的,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事务等,依照规定办理海关事务担保。
三、提交的文件
办理担保,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真实、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凭证和身份或者资格证明等材料。其中,当事人以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的,保函应当以海关为受益人,并且载明下列事项:
1、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的法律义务;
- A7 Y0 a. J$ P( I0 r3 u" Z3、担保金额;
3 S# g4 ?. ?4 |5 X1 m5 k4、担保期限;
: e9 c, F9 f5 W5 t! G' `. j$ G5、担保责任;
+ r, N% h2 a, `* G6 @/ j7 p- c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 L) m3 Y; v# `0 O: F  担保人应当在保函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四、程序
$ q- e/ N/ F- ]1、通关事务担保程序的启动。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以及真实、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凭证和身份或者资格证明等材料。
2、通关事务担保的海关审查。海关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财产、权利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当事人申请办理总担保的,海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3、通关事务担保的变更。被担保人履行法律义务期限届满前,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因特殊原因要求变更担保内容的,应当向接受担保的海关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海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不同意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
4、通关事务担保的执行。被担保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的,海关可以依法从担保财产、权利中抵缴。当事人以保函提供担保的,海关可以直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0 h6 j4 x3 m' E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不免除被担保人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海关应当及时为被担保人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0 ~/ k' }% }* _9 R  担保财产、权利不足以抵偿被担保人有关法律义务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被担保人另行提供担保或者履行法律义务。
5、通关事务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 P$ a+ f! p' b3 N* `
  (一)当事人已经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的;
1 y8 t, g# D1 k3 v& }! Q& g  (二)当事人不再从事特定海关业务的;- @0 {: A  L  I& _0 v- G
  (三)担保财产、权利被海关采取抵缴措施后仍有剩余的;
+ E! ?9 V6 U* y: m- l1 x+ U  (四)其他需要退还的情形。
自海关要求办理担保财产、权利退还手续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海关应当发布公告。+ p1 T5 {& Y) Q' [# z
  自海关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仍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海关应当将担保财产、权利依法变卖或者兑付后,上缴国库。
五、办事时限
9 c9 `. \$ T8 p. v" R海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财产、权利等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当事人申请办理总担保的,海关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担保。
3 s. i& ?; b$ Y' \! n+ f: v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6-10-24 23: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6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