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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思路测试:包心鱼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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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8: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题目:包心鱼丸,按重量计,由50%鳗鱼肉、20%面粉、20%猪肉、5%河虾、5%香菇,经煮熟后冷冻状报验

要求:10分钟内完成归类思路的撰写
发表于 2014-12-28 10: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归1902.依据:本商品是含50%鳗鱼冷冻食品,根据归类总归则1和6,建议归入1902.2000
发表于 2014-12-28 10: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寻梦人生 于 2014-12-28 10:50 编辑

该鱼丸各有50%鳗鱼肉、20%面粉、20%猪肉、5%河虾、5%香菇,其中面粉仅占20%,仅起到粘合的作用,故该商品不属于包馅食品。
根据16章注释二、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和品目21.03及21.04的食品。
该鱼丸含量最多的为鳗鱼肉,根据归类总规则1和6,归入1604.   郝威
发表于 2014-12-28 10: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章还包括由香肠、肉、食用杂碎、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与蔬菜、面条、调味汁等组成的配制食品(包括所谓“配餐”),但所含香肠、肉、食用杂碎、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按重量计超过20%的。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述产品的配制食品(例如,含肉和鱼),应按其所含重量最大的配料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所述的重量,是指报验时配制食品所含肉、鱼等的重量,而不是配制前肉、鱼等的重量。但应注意,品目19.02所列的包馅食品、品目21.03所列的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和品目21.04所列的汤料及其制品、均化混合食品,仍应分别归入上述有关品目。
根据上述论述,个人觉得应该归入1603.0000.90
发表于 2014-12-28 10: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十六章章注二的注释,50%鳗鱼肉为包心鱼丸中重量最大,故归入1604.209990.
发表于 2014-12-28 10: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产品属于面粉主要与鱼内做成的包馅食品且未经发酵,符合品目1902条文.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归入19022000
发表于 2014-12-28 10: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姓名:李超  解题思路:包心鱼丸由面粉包裹鱼肉等食品制成包馅食品,属于16章注释二的排他条款,符合税目1902及其子目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归入税目19022000
发表于 2014-12-28 10: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归入1604209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超过了第三章的加工范围。第16章章注二的规定: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相应品目。鳗鱼肉占50%,故归入16042099.
发表于 2014-12-28 10: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imanikan 于 2014-12-28 10:50 编辑

鳗鱼肉、猪肉、河虾,合计75%,符合第16章注释二规定。
按重量计鳗鱼肉70%重量最大,且符合“经煮、蒸、烤、煎、炸、炒或其他方法烹煮的鱼”的范围,所以

归入1604.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号:16042099

——————陈子鸣
发表于 2014-12-28 10: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包心鱼丸含由50%鳗鱼肉、20%面粉、20%猪肉、5%河虾、5%香菇,经煮熟后冷冻状报验,已经超过第一类的加工范围。根据16章章注二,16章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而此商品为含20%面粉的包心鱼丸,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归入19022000

1256-李洁玮
发表于 2014-12-28 10: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含50%的鳗鱼肉,可考虑规入16章的动物制品,但16章不包括包馅食品,根据规则一、六,建议规入19022000
刘丽红
发表于 2014-12-28 10: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602.9090
依据:该产品含50%鳗鱼肉,其加工工艺超过第二、三章,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建议归入1602.9090
发表于 2014-12-28 10: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为多种成分混合而成的食品。已超出第一类,第二类所允许的范围,应归入第四类。根据第16章注释二,因2种肉类超过20%故归入16章。又因为鳗鱼成分超过猪肉成分 所以归入16041700  詹尖
发表于 2014-12-28 10: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品主要成品鳗鱼肉占50%,猪肉占20%,且状态为煮熟后冷冻的丸子,初步归入16章,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及相关品目注释,建议将其归入1604.2099
发表于 2014-12-28 10: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产品属于面粉和鳗鱼肉、猪肉、河虾、香菇做成的包馅食品且未经发酵,符合品目1902条文及品目注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归入19022000
杨柳lx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2-28 1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12-28 10: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16章排他条款及19章子目注释,分析包心鱼丸属于包馅食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到六,建议归入1902.2000
发表于 2014-12-28 10: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归类思路:结合题目原意,根据16章章注二按重量计本应归入重量最大的鳗鱼肉品目中,但是由于本产品是包心鱼丸,外层是面食,含有多种内陷,故按照19章章注一应排除16章的范围,由于品目1902.2000具体列明“包馅面食,不论是否烹煮或其他方法制作”,根据题目意思包心鱼丸经煮熟后冷冻状报验,故建议归入品目1902.2000
杨柳lx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2-28 10: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12-28 10: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商品含有50%的鳗鱼肉,符合16章的动物制品,但因为是16章不包括包馅食品,根据规类总规则一、六,建议规入1902 2000
刘丽红
发表于 2014-12-28 10: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名称:包心鱼丸
商品描述:按重量计,由50%鳗鱼肉、20%面粉、20%猪肉、5%河虾、5%香菇,经煮熟后冷冻状报验
归路思路:根据16章注释二、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建议归入16042099
发表于 2014-12-28 10: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归类依据:本题包心鱼丸,看其加工方法不属于包馅食品,应按上述材料的混合食品归类,根据1902本品目注释不包括:(一)及十六章章注2规定,应按其重量大的归入税号16042099
发表于 2014-12-28 10: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16章章注二16章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 ,而16章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
所以 归类入1604.2099 其他制作也保存的鱼
发表于 2014-12-28 10: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包心鱼丸,按重量计,由50%鳗鱼肉、20%面粉、20%猪肉、5%河虾、5%香菇,经煮熟后冷冻状报验。根据题目所给的加工方法可知,用煮熟加工的动物产品不属于第一类,而应考虑归入第四类;根据16章章注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本商品主要成份是50%鳗鱼肉,所以归入1604.2099.

发表于 2014-12-28 10: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品目为包心鱼丸,
参照二十一章章注一(五)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超过20%的食品(第十六章),但品目21.03或21.04的产品除外;排除了第十六章;
参照十六章章注一、二:
 一、本章不包括用第二章、第三章及品目05.04所列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对于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前述产品的食品,则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产品归入第十六章的相应品目。但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品目19.02的包馅食品和品目21.03及21.04的食品。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该商品可以按重量最重的鳗鱼肉归入1604.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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