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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聚合物混合体的归类规则已由该章子目注释明确给出:“聚合物混合体应按单体单元比例相等、种类相同的聚合物归入相应子目。”,因该条注释表述相对较为抽象,因此在第三十九章总注释又针对性地列举了相应实例。然而,即便如此,笔者仍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归类工作者没能很好地掌握聚合物混合体的归类,特别是无法理解总注释中列举的最后一个有关聚合物混合体归类的实例。: l% S" u& {7 }$ G/ }3 P0 c
在对聚合物混合体进行归类时,根据笔者的经验,将数种聚合物的混合体合并视作一种假想的聚合物对于初学者往往是很有帮助的,并且这种思路也符合“单体单元比例相等、种类相同”的归类规则。具体而言,在考虑总注释列举的第一个例子,即由96%的聚乙烯和4%的聚丙烯组成的混合体的归类时,其思路和单体单元比例为96%的乙烯和4%丙烯的乙烯-丙烯共聚物是无异的。同样,可以将由60%的聚酰胺-6和40%的聚酰胺-6,6组成的聚合物混合体视为一种单体单元比例为己内酰胺(聚酰胺-6的单体)60%、己二胺和己二酸(聚酰 胺-6,6的单体)40%的假想的聚合物。当然上述方法在熟练后就无须多此一举,并且笔者相信大多数归类工作者对上述两个例子的归类思路也已经是驾轻就熟了。
3 v% |" m6 k3 C0 o 于是接下来才算正式切入本文的主题,在处理总注释关于聚合物混合体归类的最后一个例子,即“由聚丙烯(45%)、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42%)和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13%)组成的混合体”时,到底应该如何理解“一个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单体单元和另一个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单体单元均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所含的单体单元为相同的单体单元”这句话,从而将上述混合体归入3907.99?据笔者所知,不少人在理解3907.99这个结论时,只是牵强地认为这是由于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和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属于其他聚酯的缘故,但并不能理解为何这两种聚合物的混合体会与在整个混合体中并不存在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产生联系。
4 p1 q/ ?' E- Y. {! g/ F+ t" B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了解一般聚酯的单体组成,由于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的单体为对苯二甲酸和丁二醇,而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的单体为间苯二甲酸和乙二醇,此时运用前述的“假想法则”,将上述两种聚合物的四种单体进行“拆分重组”后就可以发现,在考虑聚合物混合体的单体单元时,一个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的单体单元和一个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的单体单元与一个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和一个聚间苯二甲酸丁二酯的单体单元是等价的。换言之,ABCD=ACBD。以上便是总注释中“一个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单体单元和另一个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单体单元均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所含的单体单元为相同的单体单元”这一表述的奥妙所在了。" d8 w. Z% r0 Y X" t
最后再插一个题外话,回到案例本身,那么42%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和13%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的混合体在经过“拆分重组”后是否就意味着其中含有13%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的单体单元了呢?笔者发现,确实有不少人在掌握上述技巧后,在计算单体单元时会想当然地从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中拿出13%的对苯二甲酸,再从13%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中拿出13%的乙二醇,组合成13%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的单体单元。注意,在计算单体单元比例时,我们用的永远都是质量百分比,这意味着相同质量百分比的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和聚间苯二甲酸乙二酯并不具有相同的单体单元数量(请回顾中学化学教材中物质的量的概念),因此最后注释只是说“按照正确的化学计量比,所含‘其他聚酯’的单体单元超过了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的单体单元。”,而并没有计算“其他聚酯”或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单体单元的具体比例。
- R2 R9 g C$ W" `3 b3 |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各位读者彻底掌握聚合物混合体的归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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