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美国公司Incident Technologies, Inc.从中国进口的智能吉他引发海关编码的归类争议,于是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BP)对其进行了归类裁定。 商品描述: 本案例的商品为智能吉他,尺寸为35英寸 X 13英寸 X 2英寸,重量大约7磅,其外观与平常的电子吉他基本一样,集成了一个吉他体身,颈,指板,桥,弦; 吉他指板上集成了多点触摸传感器阵列,可感知手指位置,还有96粒RGB(Red, Green, BLue)红绿蓝 LED显示灯用于显示; 吉他桥上安装了一系列的压电传感器,可以检测弦的操作; 吉他身体内有一个iPhone基座,可以将iphone安装在吉他里 使用原理:当使用者对弦进行按和拨时(如同对一个普通吉他的操作),传感器将感知手指的位置和弦的震动,并把感知到的信息传送给一个微控制器,微控制器解释该信息,将其转换成MIDI标准数据,然后传输到计算机,iPhone或音乐合成器,其中的MIDI程序会创建并输出所需的音乐。 本商品不包含声音发生器,扬声器或功放拾音器,它不能够产生或输出自我生成的声音,主要是一种吉他形状的MIDI(乐器数字接口)输入设备,用于音乐制作和音乐教育。 图片归类争议: 进口商认为应将本商品按照“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归入税号8471.60项下,是否正确呢? 归类辨析: 本商品可与计算机,iPhone或音乐合成器配合使用,根据八十四章章注五(三)1,本商品不符合“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的条件描述; 八十四章章注五 (三)除本条注释(四)及(五)另有规定的以外,一个部件如果符合下列所有规定,即可视为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一部分: 1.专用于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系统; 2.可以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几个其他部件同中央处理器相联接;以及 3.能够以本系统所使用的方式(代码或信号)接收或传送数据。 归类结论:本案例的智能吉他应归入8543.70项下。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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