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申报复运进出境、修理物品报关单时,要保持与原《批准决定书》、《货物清单》及暂时进境报关单的一致性,特别要仔细核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毛净重、货值,否则可能影响正常办理销保手续噢 !​ 小编们根据亲们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常见问题汇总整理了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Q&A,希望对亲们日常申报有所帮助^_^​ ​ Q:什么是暂时进出境货物?​ A:暂时进出境货物,具体范围包括:​ (一)在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三)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在本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六)用于操作演示,供订货参考以及被检测、测试的货物样品(不包括同一收发货人进出口超过合理数量的相同货物);​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八)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及工具;​ (九)盛装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 (十二)海关批准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 Q: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进出境申请需哪些材料?​ A: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申请材料包括:​ (一)《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二)《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一式两份​ (三)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四)收发货人授权代理委托书;​ (五)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 Q: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需注意什么?​ A: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损耗外,应当按原状复运出境、进境。​ ​ Q:暂时进出境货物延期该怎么办理?​ A: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延期申请材料包括:​ (一)《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 (二)《批准决定书》、《清单》;​ (三)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 (四)延期原因报告;​ (五)补充合同或协议;​ (六)收发货人授权代理延期申请委托书;​ (七)属于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科研项目的,审核有关证明文件;​ (八)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 Q: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A: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对暂时进出境货物单据进行审核: (一)审核暂时进出境货物报关单。 1.“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 2."贸易方式”栏填报“暂时进出货物(2600) "; 3.“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暂时进出境方式(“暂时进境”、“暂时出境”)、《批准决定书》编号、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 4.当成交单位与商品法定计量单位不同时,“数量及单位”栏第一行除按法定计量单位填报相应数量外,还需在第三行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相应数量。 5.对符合第三章第十六条所列暂免税款货物,“征免性质”栏填报“299其他法定”;对符合第三章第十八条所列予以征税的货物,“征免性质”栏填报“101一般征税”。 6.“征免方式”栏按照担保的情况填报“6保证金”或“7保函”。 (二)审核《批准决定书》和《清单》。 (三)审核报关单内容与《批准决定书》、《清单》的一致性。 (四)审核发票等随附单证。 (五)审核相关担保凭证。 审核无误的接受申报;接单审核通过后,在《批准决定书》上注明申报日期及报关单编号。 经办关员分别在两份报关单上签章,其中一份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连同《批准决定书》及《清单》复印件由海关留存;另一份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加盖验讫骑缝章交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用于办理后续海关手续,《批准决定书》及《清单》正本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 Q: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复运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A:海关依法要求其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 (二)《批准决定书》及《清单》; (三)如有延期的,应当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决定书》(以下简称《延期决定书》); (四)发票、合同或者协议; (五)相关批准文件;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 Q:暂时进出境货物复运进出境的申报要求是怎样的?​ A:复运进出境地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对复运进出境货物单据进行审核: (一)审核复运进出境报关单。 1.“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 2.“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暂时进出境方式(“暂时进境复出境”、“暂时出境复进境”); 3.当成交单位与商品法定计量单位不同时,“数量及单位”栏第一行除按法定计量单位填报相应数量外,还需在第三行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相应数量; 4.应当在“关联报关单”栏填报对应的原进出口报关单号,对应报关单多于1份的,其他报关单号填报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二)审核《批准决定书》和《清单》。 (三)审核复运进出境报关单相关内容与《批准决定书》、《清单》及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的一致性。 (四)审核复运进出境报关单与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进出境日期,如有延期的,还应当审核《延期决定书》。 (五)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单据。 审核无误的接受申报,在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上批注复运进出境日期与报关单编号,并加盖核销章。暂时进出境货物分批复运进出境的,应当在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上批注当次复运进出境数量及未核销数量,并加盖核销章。留存经批注的原暂时进出境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复印件,正本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在《批准决定书》上注明复运进出境日期及报关单编号,并在报关单编号上加盖验讫章;留存经批注的《批准决定书》复印件及《清单》复印件,正本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有《延期决定书》的留存《延期决定书》复印件,正本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在相关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签发一份正本报关单,交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用于销案。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海关不予办理复运进出境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