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 9:00-24:0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快速
发帖

客服
热线

010-62010715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关务资讯公众号
顶部
海关AEO认证申请全攻略2022年预归类师考试秘籍中国船务课程视频2020年关务水平测试培训
申请进出口商品预归类视频!AEO认证政策解读商品归类在线解答海关AEO认证,100%通过
AEO认证服务网北京岸谷关务官网预归类服务-归类师权威操作预归类考试网
查看: 4239|回复: 0

[海关法规] 海关总署对少征或漏征税款追、补税时效的有关问题(海关总署第1号行政解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4 13: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有效推动执法统一性建设,进一步规范海关对少征或漏征税款追、补税时效规定的适用,总署决定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第五十一条“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在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中的“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与海关监管相关的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海关总署公告。
       二、关于追、补税期限内调查、侦查、稽查和税收核查期间的扣除问题
       (一)调查、侦查、稽查期间。
       海关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违反规定进行的调查、侦查和稽查期间,应当在追、补税期限予以扣除。其中,调查、侦查期间从立案之日起至作出生效处理决定之日止,稽查期间从《海关稽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至作出稽查结论之日止。
        (二)税收核查期间。
        税收核查(包括保税中后期核查、减免税核查、价格核查、原产地核查等)期间不在追、补税期限扣除,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是税收核查进入稽查程序的,稽查期限应当予以扣除;
        二是涉及境外协助开展税收核查的期限应当在追、补税期限予以扣除,即从提请境外协助请求之日起至收到境外核查复函之日止。
         三、关于追、补税期间内是否作出征税决定问题在“一年补征”或“三年追征”税款期间内,海关不仅要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事实,还要作出征税决定,并对外开具税单。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外贸精英网 ( 京ICP备19046145号 )

GMT+8, 2024-11-5 15:22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