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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是由质检总局出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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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20 13: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从事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工作的自理报检单位在首次报检时须先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方可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报检/申报手续。
那在填制报检单时,是否需要填制报检代码?此代码一共有10位吗?通常报检代码何时能用到?
2、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是由质检总局出具吗?书上好象没提到啊。代理单位的是由总局发的。
3、其他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报关地检验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何为入境前与入境时?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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