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车的税费高,国内报价远高于其在原产国的售价,这是众所周知的。最终,这些税费是由消费者买单,但具体到每项税费是如何计算、在哪些环节征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却是一笔糊涂账。 最近微博上流传,“一台定价只要27万,到岸价是30万的车,约要加17%增值税变35万,加25%关税变44万,商家留10万利润变54万,而消费税是价内40%(3.0升以上至4.0升),则至少定价90万才可搞定,还要加购置税8万多。——别国只要27万就能买到的车,我们税后大约却要花100万!” 增值税征收存疑 到岸30万元的车最终价几何? 针对上述微博,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发文回应并引起了轩然大波。文中详细计算了进口及销售环节的各项税费,得出的结论是,一台离岸价27万元、加上运输和保险费用等到岸价为30万元的进口车,如果属于自用性质,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加上车辆购置税,最终需要花费63.5万元;如果进口商要将其出售,除了进口环节的3项税费,还要再加上售卖环节的增值税、利润、车辆购置税及其他相关费用,最终花费约为88.9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27万元的“离岸价”,实际上远低于这辆车在原产国的售价,因为它通常由制造商直接出口,这样就省掉了“商业批发、零售环节的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而且可以退还或者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等国内货物和劳务税”。而88.9万元的结论是基于增值税重复计税,因为在进口环节已经征收了8.5万元的增值税,在售卖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如果不减掉这部分,就相当于增值税上再征增值税。我们暂且不知税收部门是否这样征税,但即使没有重复计税,根据计算,消费者要购买这辆车仍要支付至少80.4万元。 到岸30万元的进口车 购买可能花费过百万 商务部的公告显示,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反补贴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补贴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那么,实际上,到岸价30万元的进口车也是有可能花费百万才能买到的,但要大致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排量超过4.0L(消费税税率高达40%),二是在双反税征收的范围之内,三该车是用来出售而非自用。如此一来,各项税费至少如下: 关税 | 仍为7.5万元 | 到岸价格×25% | | 消费税 | 提高到25万元 | (到岸价格+关税)*40%÷(1-40%) | 税率提高为40% | 反倾销税 | 2.67万元 | 到岸价格×8.9% | 假设为通用汽车 | 反补贴税 | 3.87万元 | 到岸价格×12.9% | 假设为通用汽车 | 进口环节增值税 | 提高到7.4868万元 | (到岸价格+关税+双反税)×17% | | 小计 | 76.5268万元 | | | 加上利润和其他费用的销售额 | 假设为85万元 | 销售额非售价,这个假设值很低了 | | 销售环节增值税 | 6.9632万元 | 销售额×17%-进口环节增值税 | | 车辆购置税 | 8.5万元 | 销售额×10% | | 总计 | 100.4632万元 | | |
附:双反税税率 反倾销税率:通用汽车有限公司8.9%,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8.8%,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2.7%,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2.0%,美国本田制造有限公司及美国本田有限公司4.1%,其他美国公司21.5% 反补贴税率:通用汽车有限公司12.9%,克莱斯勒集团有限公司6.2%,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0%,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0%,美国本田制造有限公司及美国本田有限公司0%,福特汽车公司0%,其他美国公司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