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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公 告
一、考试性质
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测试应试者从事报检工作必备业务知识水平和能力的专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申请参加考试:
(一)触犯刑律被判刑,刑满释放未满5年者。
(二)被检验检疫机构吊销报检员证未满3年者。
(三)以伪造文件、冒名代考或其他作弊行为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及相关考试,经查实,已宣布成绩无效未满3年者。
三、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报检业务基础、基础英语知识。
本次考试的考试范围以《2004年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地点领取。
四、考试方式
统一采用纸面、闭卷笔试考试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选择性试题。
五、考试时间
2004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
2004年度第2次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5日至28日。
网址:www.bjy.net.cn。
(二)报考资格确认
1、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0日。考生可在以下地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地址:各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杭州地区地址:杭州市文三路二号,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二楼报检大厅。
2、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和资格证书。考试未被录取者,照片不予退还)。
(3)《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
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七、准考证的领取
考生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于2004年11月08日至12日到原报考资格确认地点领取《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
八、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规则,不准冒名代考、弄虚作假,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取消其考试资格。
九、监督举报
对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主页
(网址:www.aqsiq.gov.cn)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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