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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子,我有问题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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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3 14: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携带,邮寄种子、种苗进境,没有事先办理检疫审批的,是直接退回或销毁,还是可以补办。


-=-=-=-=- 以下内容由 tracy04112005年11月13日 02:43pm 时添加 -=-=-=-=-
请看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四十条,是不是有区别?
发表于 2005-11-13 15: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子,我有问题问你

[color=#FF0000]第十二条主要指非贸易性质且有“特殊原因的”!
发表于 2005-11-13 15: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子,我有问题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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