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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税货物与加工贸易货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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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0 15: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学报关的朋友经常谈到 “保税加工”、“加工贸易”,但是从海关管理的角度上,“保税货物” 与 “加工贸易” 这些概念是有很大区别的。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货物

其中,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而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

保税货物 & 加工贸易货物的关系

经批准进口,并经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加工贸易货物,属于保税货物。但用于加工贸易生产的货物不一定都是保税货物,以下两种用于加工贸易生产的货物不属于保税货物的范畴:

1、与保税进口的原辅材料、零配件一同加工出口的国内采购料件等,不属于保税货物的范畴。

2、政策规定不允许保税备案进口的消耗于加工贸易中的物料,不属于保税货物,必须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征税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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