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可以将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包括国产料件和非保税进口料件)串换使用。 (一)串换保税料件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料件串换应为同一经营企业、同一加工企业的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 (2)保税料件和进口非保税料件串换必须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 (3)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串换,必须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关税税率为零,且商品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 (4)备案进口保税料件应有余额,且企业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确需串换。 2.串换限制 (1)料件串换仅限于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进口料件不得串换; (2)保税料件与非零关税国产料件不得串换; (3)串换只能发生在加工贸易手册、电子手册或电子账册的有效期或核销周期内,已核销的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或电子手册不能申请串换; (二)串换保税料件的作业要点(须补充内容) 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串换,串换下来同等数量的保税料件,经主管海关批准,由企业自行处理。 经营企业在料件串换前,必须向主管海关递交书面申请,主管海关自经营企业申请料件串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串换的决定。。 (三)串换保税料件的作业流程 1.提出串换申请 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手里企业申请料件串换,提交以下有关单证: (1)经营企业申请料件串换的书面申请,企业需在申请中详细说明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的有关情况,随附相关出口合同; (2)串换保水料件涉及的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或电子手册,以及列名串换保税料件的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 2.接受海关审查 (1)条件审查:海关审查企业申请串换料件是否符合规定。 (2)单证审查 ① 主管海关审核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海关当场告知经营企业需要不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 (3)异常情况处理 主管海关发现企业未经海关批准,擅自串换不同手册间料件的,或擅自以非保税料件串换、替代保税料件的,涉嫌构成走私、违规行为的,应移交缉私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