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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海关人员行贿”是海关长期执行的强制性合规要求,绝非单纯的警示性条款。企业一旦违反,不仅会直接影响AEO信用认证、信用评级,情节属实的还会被依法取消报关资质,面临多重处罚。今天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企业在AEO认证准备过程中,针对该条款需要落实的具体工作标准与实操要求。
首先,我们先看AEO认证标准原文:
(36)企业及所属人员,为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的委托代理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向海关人员行贿。
禁止向海关人员行贿,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海关合规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的核心硬性要求。该条款约束范围全面,不仅涵盖企业自身及所属员工,还覆盖企业合作的报关代理等相关业务人员。同时,该要求不只是普通海关监管规定,更严格贴合《刑法》《监察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属于法律层面的刚性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明确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依法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关从业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依规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处罚标准:企业或个人存在行贿行为的,海关可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责。该规定清晰区分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两种情形,不仅是企业要受到相应处罚,行为人也会受到处罚。
在海关实操工作中,若海关工作人员现场拒收企业财物、礼品、红包,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当场退回的,均会按照工作规定,主动向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书面报告,依规完成上交、退回、登记处置等流程。
这里重点提醒所有准备AEO认证的企业:海关对行贿行为的判定,不是仅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即便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只要存在海关工作人员依规上交红包、礼品等备案记录,也会被海关认定为廉政合规风险问题。
结合实操案例来看,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曾对接过多起相关案例:部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相关财物被海关人员依规上交,企业未受到行政处罚、报关资质也未被暂停,但最终AEO高级认证申请直接被驳回,足以体现该条款在认证审核中的严苛标准。
从历年AEO认证审核情况来看,海关审核人员对该项廉政条款核查力度极大、关注度极高。针对该标准的要求,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结合多年AEO辅导经验,建议大家完善内部奖惩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严禁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刚性条款及违规处罚机制。
同时建议企业优化制度表述,不局限于“禁止向海关人员行贿”的窄口径描述,可调整为禁止向所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通用条款,全面覆盖海关、税务、市场监管等各类公职人员廉政风险场景,制度表述更严谨、合规覆盖面更广,更贴合企业实际经营合规需求。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本条款2026年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明确了适用范围不仅包含企业直接行贿,还包含通过或其他第三方行贿的情形。即便由相关企业或人员代为行贿,也会被穿透追求企业的责任。
以上,就是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对禁止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相关标准的解读,大家如有海关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争议、海关诉讼等事项,欢迎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北京岸谷关务咨询有限公司
海关AEO认证专家
联系电话:010-62010715 1581122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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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sunkai0107
邮箱:sunkai@yuguil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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