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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请海关AEO认证的企业,普遍不会认为会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但其实可能与海关沟通过程中的一些不经意实践就会导致AEO认证不通过。今天,果子就给大家讲一下如何避坑。
我们还是先看AEO认证标准原文:(30)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严重情况下可以由地方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处罚,也可能由海关给予行政处罚,也有可能不予处罚,但结果都是一样的。最后一种情况可能你们都想不到。
什么叫做抗拒、阻碍执行职务呢?
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认为,其中阻碍是指设置障碍,干扰、延缓、中断海关执法进程。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消极、非暴力行为会被海关认定为阻碍执行职务。这里请大家注意两个要点:
一是行为并非限制在海关执法活动范围内。认证标准中明确为“执行职务”,这意味着只要海关在职务范围内要求你配合的事项拖延不予配合就属于阻碍,并不仅是在海关检查、稽查活动中发生才算。
二是表现在配合海关工作的效率中。说个真实案例,海关有的时候会因为调查企业违规行为到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处调取相关单证和记录,如报关企业未能及时调取资料,就属于阻碍海关工作了。
而抗拒则是主动对抗、拒不服从海关合法指令,带有公然对抗、拒不履行配合义务的特征,对抗性更强。尤其是有明确的对抗行为,如现在很多企业出口单据都是自行通过电子表格制作的,没有保存正本资料,海关稽查时临时修改数据提交,或者拒不交出真实资料,就属于抗拒海关工作。
看个因阻碍海关执法而从重处罚的案例
在蛇关查一缉违字[2025]9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示,深圳市X湾报关有限公司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在制作报关资料时把委托申报公司货物信息与其他公司信息混淆,致报关单中申报内容比委托产品多出了若干数量,虽然该报关企业认错认罚,但以伪造证据材料的方式阻碍海关执法,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最终被海关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以及提供虚假陈述、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材料等方式抗拒、阻碍海关执法的,从重行政处罚。
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再给大家分享一个没有被行政处罚而影响AEO认证的阻碍海关工作案例
某公司在周五接到海关通知,要求在当日下午5点前提供企业的相关生产经营数据用于统计,企业相关人员因忙于组织生产发运,推迟到周一上午才向海关报送数据。该企业后来申请AEO高级认证,顺利通过了海关培育和现场认证,在现场认证后的征求意见环节,相关科室就以阻碍海关工作为由提出异议。我很清楚,因为这家企业就是我辅导的,后来经过了充分沟通,最终还是通过了认证,但过程非常曲折。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不仅在海关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相关问题,也有可能会在日常沟通联系过程中产生阻碍海关工作的行为,说起来简单,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认为对于多部门与海关分别联系的企业来说,还是具有一定挑战的。
以上,就是北京岸谷关务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对抗拒、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相关标准的解读,大家如有海关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争议、海关诉讼等事项,欢迎与我交流。
我是果子,报关员果子,您身边的关务好伙伴。
北京岸谷关务咨询有限公司
海关AEO认证专家
联系电话:010-62010715 1581122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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