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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始终关注高级认证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对于违反海关法律法规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也做出了限制性要求。尤其是2026年并没有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判,而是进行了“分类管理”。到底什么条件的企业将被排除在AEO高级认证企业门槛以外呢?让果子一次讲清楚。
海关对于收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分成“单一处罚标准”和“多次处罚标准”,我们先看前者的认证标准原文:1年内无被海关单次行政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但单次处罚金额未超过上年度进出口总值万分之一的除外。
一、行政处罚适用时间
在海关受理AEO认证申请时,会通过海关内部的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检查企业的守法规范情况。计算时会以受理申请之日起倒推12个月进行查询。北京岸谷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要提醒大家的是:海关受理AEO认证申请有两种方式,不经培育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出AEO认证申请的,海关都会受理,但通过率极低,不建议企业尝试。而稳妥的受理渠道,是经属地海关培育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以直属海关签发受理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注意:行政处罚日期是以海关行政处罚通知书的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已获得AEO认证的企业
海关每五年对高级认证企业进行一次复核,但因为该项标准以年为单位进行考量,也就是说在一个周期内是持续检测的。当企业达到该标准时或将自动向下调整信用等级,这个操作是人工无法干预的。
三、判断达标的方法
(一)收发货人
该标准是指在申请日起倒推一年内,仅有一次海关行政处罚(多次处罚的下一篇再写),以企业年进出口额5亿元人民币为分界点:
1.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小于5亿元人民币的,单次处罚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2.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大于等于5亿元人民币的,单次处罚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总额的万分之一。
(二)报关企业
该标准是以代理进出口报关的总额1亿元人民币为分界点:
1. 企业上年度代理进出口报关额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单次处罚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2. 企业上年度代理进出口报关额大于等于1亿元人民币的,单次处罚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总额的万分之一。
四、举例说明
某进出口企业于2026年8月1日向海关提出AEO高级认证申请,当日获得受理。该企业于2025年9月1日被海关给予行政处罚金额6万元。经核实,该企业2025年度进出口总额为7亿元。随单次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但未超出上年度进出口总额的万分之一,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要想持续符合海关规范要求,不被行政处罚,北京岸谷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根据二十六年的关务管理经验来看,唯有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关注企业进出口风控人员的能力提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申请主动披露。
在此插播一条信息,根据北京岸谷AEO高级咨询师果子(微信:sunkai0107)独家统计,在2026年6月,全国共新增AEO高级认证企业8家,取消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为22家。
以上,就是果子对已有单次海关行政处罚的企业申请AEO认证标准的解读,大家如有海关AEO认证、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争议、海关诉讼等事项,欢迎与我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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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岸谷关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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