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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8月1日起,国家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同时,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据海关统计,2008年8月~10月,福建省涉及此次出口退税商品共出口21.84亿美元,占同期福建省出口总值的14.1%;其中提高出口退税商品出口21.5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47%,占13.9%;取消出口退税商品出口0.25亿美元,增长27.1%。新政实施3个月,福建1846家中小企业受益,全省提高出口退税商品出口规模明显放大,增速显著提高,纺织、服装出口明显回暖。
上调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出口规模明显放大,增速显著提高。
今年前7个月,福建省提高出口退税商品月度平均出口规模为5.52亿美元。8月1日后,受上调出口退税率利好因素刺激,福建省提高出口退税商品8月至10月出口规模分别放大到7.54亿美元、7.3亿美元、6.75亿美元,同比增速逐月攀升,分别为10.5%、24.5%和25.4%。8月至10月提高出口退税商品出口增速不仅比前7个月提高8.1个百分点,而且高出同期福建省出口总体增速1.4个百分点,一改政策调整前增速大大低于福建省出口总体增速的低迷情况,前7个月此类商品的出口增速低于同期福建省出口总体增速8.8个百分点。8月至10月提高出口退税商品出口占同期福建省出口总值的比重比今年前7个月提高2.1个百分点。此外,竹制品出口高速增长,出口0.08亿美元,大幅增长97.9%。
取消出口退税商品出口对外贸影响也得到进一步减弱。
此次取消出口退税政策涉及福建省出口仅8个税号商品,出口金额较小,涉及福建省出口企业39家,2008年8月~10月,福建省取消出口退税商品出口仅占同期福建省出口总值的0.16%,主要涉及碱性锌锰原电池、松香及铅酸蓄电池的零件等商品,上述商品出口值分别为0.13亿美元、0.08亿美元、0.03亿美元,分别增长28%、14%和78%。受政策调整影响较大的出口前三位企业为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福建省农资集团公司及厦门中坤贸易公司。11月1日起,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再次进行大幅调整,碱性锌锰原电池的出口退税率得以恢复并提高到13%,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对福建省出口影响有限。
服装、纺织出口受益特别明显。
纺织、服装是福建省主要的传统大宗出口商品,涉及就业人员众多,2007年福建省纺织服装出口72.57亿美元,占同期福建省出口总值的14.53%。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持续升值、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福建省纺织品、服装出口增速大幅放缓,增速大大低于同期福建省出口总体增速,给福建省出口的持续快速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今年前7个月,福建省服装出口30.6亿美元,同比增长4.6%,增速比去年同期大幅回落20.6个百分点;纺织品出口11.7亿美元,同比增长22.1%,增速回落13.6个百分点。8月~10月福建省服装、纺织品出口出现明显回暖,福建省提高出口退税的服装出口16.33亿美元,增长13.2%,占同期福建省提高出口退税商品出口总值的75.6%;纺织品出口5.18亿美元,增长46.4%;11月1日起,国家再次将部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纺织服装出口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当前纺织服装出口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有望进一步缓解。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出口放缓的其他主要因素如人民币持续升值,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接近7%,还有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在内的成本上涨带来的竞争力下降及外需市场疲软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随着美国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发达国家居民消费信心指数大幅下滑,进口需求回落,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仍面临较大的压力,纺织服装行业仍需苦练内功,加快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调整营销策略,改变过于依赖价格优势、以量取胜的竞争模式。
| 本报记者陈兆豪通讯员李晓斌 | | 2008-12-22 9: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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