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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加工贸易还会做进一步的调整,但会是循序渐进式的,而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管理目录将每年更新一次,建立一种让企业能事先预知的动态调整机制。近日,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和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何力与网民在线交流时,透露了我国加工贸易调整方面的一些信息。 企业保证金平均不是太重
根据7月23日公布的加工贸易新政,多达1853个海关编码的商品被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与此同时,这些企业必须实行50%~100%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资金压力大大增加。对此,王琴华表示,这次1800多个税号的限制类目录,涉及出口额大概在300亿美元左右,缴的保证金按现在国家确定的,平均来说不是太重。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和限制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或者不鼓励的政策,但我国出口还是大幅增长,顺差也是大幅度增加。未来国家是否还会继续出台相关的调控措施呢?王琴华表示,加工贸易政策上还会做一些调整,但是这个调整是适度的、循序渐进的一种调整办法。当然,希望这些企业能够认识到这种发展趋势,主动地来调整,这样会感觉受到的压力小一点。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本次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的出台意义重大,是继1999年对加工贸易商品和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后的一次重大调整,这说明国家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总体思路已基本明确。王琴华表示,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实现加工贸易的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第二,实现优化加工贸易的区域结构布局。现在加工贸易基本上都集中在沿海地区,当然和沿海的区位优势以及加工贸易的特点有直接关系。但是总体来说,东部地区占了加工贸易的97.5%,而中西部21个省区市只占加工贸易的2.5%,是极度的不平衡。第三,从单纯的加工制造向上下游延伸,上游就是设计、研发,树立品牌,同时向服务、营销这个方向延伸。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在本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范围内,意味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更加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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