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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一体化改革后,不少企业致电热线咨询这方面的问题。目前建立的金陵、苏州、南通3个“集中作业中心”专门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的加工贸易业务的集中审核。
针对改革前期企业反映的问题,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整理出详细的《加工贸易一体化改革业务操作指南》,供大家参考!
业务受理范围
1
集中作业中心
加工贸易手、账册的设立和变更。
2
现场海关
1、接受《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开通“易集通”通道和互联网平台授权;
2、备案资料库的设立、增补、变更等;
3、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
4、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业务;
5、风险担保金的征退手续;
6、原现场海关办理的手册的变更和核销手续;
7、不作价设备手册的设立、中期管理和核销;
8、境内外维修手册的设立;
9、外商免费提供的78种5000美元以下的零星辅料备案及其核销手续;
10、单耗报核前申报的审批手续;
11、联网监管通知书的制发;
12、纸质单证验核、联网资质核实等;
13、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所有业务;
14、政策宣讲和业务咨询。
手册申报要求
3
设立规范申报要求
1、《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列明的申报要素都要填报。
2、填报的内容应符合商品归类税目表达方式。
3、申报要素优先填制在规格栏中,填满后方可放入品名栏,放入品名栏中时应将品名放首位,申报要素放后面,必须用“/”隔开,如:“梭织布/染色/平纹”。
4、不应填写不明意义的字符串或奇怪符号,填制的字母及符号须有要素意义,如“F30732”意义不明,而“型号:F30732”表示型号,意义明确,符合要求。
5、对问答式的要素,如“是否与其他材料合制”,应申报完整为“非合制”或“与XX合制”,不能简单回答“否”或“是”。
6、“用途”与“功能”的区别,如何申报?
“用途”除申报要素特别要求外,通常指商品用在什么地方,适用哪种机型等。“功能”通常指商品如何起作用。若申报要素无特别要求,申报用途或功能时,只需能够判断商品归类即可。
7、“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是什么?与“成分含量”有何区别?如何申报?
“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主要涉及到税则3901—3914塑料原料,指构成商品的共聚结构单元所包含的种类和比例,“成分含量”指构成商品的所有物质的种类及比例。
8、商品品名应准确规范
填报品名必须能够表现出商品的基本特征,不得以笼统或大概的词语来表述。
品名不规范申报举例:注塑件、金属部件、五金配件。
品名规范申报举例:打印机外壳注塑件、金属部件/转轴、五金配件/套管接头。
有英文名称的可以申报填写,放在品名栏中的中文名称的后面。
9、规格、品名栏输不下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申报要素填制时应完整填制主语,空间紧张时可简化要素名称,但简化要素名称会导致意义不明的时候,不得省略,如“型号:F30732”,可以省略为“F30732型”,但“型”字不得省略。
10、其他注意事项
不得填写货物数量及计量单位。如:13瓶,15台等,建议填写至其他适当栏目。对于要求申报“包装”的,也不得填写数量,应明确申报包装形式。如:桶装、罐装等。
不得仅仅填写一组意义不明的数字而无任何其他内容。如:填报的全部内容为“6820”,规定申报形式为“型号:6820”或“6820型”两种。即一定要体现出要素名称信息。
4
设立上传单证要求
必须上传的基础单证:
1、《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
3、加工工艺、装配流程,是否产生边角料、残次品和副产品及其处置方式的说明文件;
4、在执行手册清单及手册设立日期、到期时间、延期次数。
根据情况上传的其他单证:
1、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2、涉及铜精矿、生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等禁止或限制开展加工贸易商品的: 提交商务部出具的核准文件;
3、开展异地加工的:提交业务现场签章确认的经营单位主管海关签发的《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长江经济带除外);
4、以加工单位为管理对象的:提交经营单位委托加工单位办理电子化手册的授权委托书;
5、备案时申报单耗的: 提交《单耗申报表》、申报单耗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公式说明,及附件2对应说明材料;
6、报核前申报单耗的:提交业务现场审批的《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
7、涉及担保事项的:提交提供附件3《担保金额计算表》;
8、成品涉及出口关税的:提交国产料件清单;
9、备案单耗超标的: 提交单耗超标说明文件;
10、化工类企业:提交非易制毒管制申明。
11、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注意:经营单位提供的上述单证需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单证必须有效、正确、单单相符。
5
变更上传单证要求
必须上传的单证:
1、经营企业申请变更的书面材料,应说明变更具体内容,如延期、变更前后的商品品名、编码、数量、金额等;
2、变更进、出口合同。
根据情况选择上传的单证:
1、新增料件或成品的:提交《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
2、新增料件或成品涉及铜精矿、生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等禁止或限制开展加工贸易商品的:提交商务部出具的核准文件;
3、申报单耗的: 提交《单耗申报表》、申报单耗使用的计算方法和公式说明,及对应说明材料;注意:经营单位提供的上述单证需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单证必须有效、正确、单单相符。
4、涉及担保的:提交《担保金额计算表》;
5、新增成品涉及出口关税的: 提交国产料件清单
6、申报单耗超标:提交单耗超标说明文件;
7、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
注意:经营单位提供的上述单证需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单证必须有效、正确、单单相符。
电子账册申报要求
6
设立上传单证要求
申请联网监管资质需上传的单证:
1、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企业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申报表》;
3、《联网监管承诺书》;
4、商务部为企业出具的涉及禁止或限制开展加工贸易商品的核准文件;
5、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涉及风险保证金的计算过程和总额。
注意:经营单位提供的上述单证需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第一、第四单证为原件。
IT账册设立需上传的单证:
1、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
2、企业设立(变更)申报的书面材料;
3、商务部为企业出具的涉及禁止或限制开展加工贸易商品的核准文件;
4、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涉及风险保证金的计算过程和总额。
注意:经营单位提供的上述单证需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
归并关系需上传的单证:
1、企业申请;
2、归并前和归并后清单料件或成品清单;(格式文档)
3、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注意:经营单位提供的上述单证需加盖经营单位的公章,残次品、涉及单耗标准、涉及出口应税商品等不得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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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单证格式标准要求
1、文件类型。上传文件应为PDF格式,版本1 .4及以上。
2、文件大小。一种随附单证形成一个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中每页大小不超过20OK。
3、文件命名。上传文件名称长度应在64个字符(32个汉字)以内。
4、分辨率。扫描分辨率为200dpi或以上,推荐使用200dpi分辨率。
5、色深。扫描图像的色深为1bit(黑白)或24bit(彩色)。
6、文件中不应有空白页。
7、扫描图像应端正、平铺到整个页面范围,不应有噪点、黑边等。
供稿:南京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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