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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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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0 09: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津新港海关是受天津海关直接领导,负责北疆港区、国际物流二场、国际物流三场、中铁集装箱中心站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以及塘沽街、大沽街、杭州道街、汉沽街、茶淀街、大港街、海滨街、寨上街、新北街、新河街、北塘街、胡家园街、古林街等13个街,海新区新城镇、杨家泊镇、中塘镇、小王庄镇、太平镇等5个镇范围内的通关、征税、统计、查验、检疫、物流监控、企业稽查等海关业务的执行机构。

(一)综合业务一处

承担日常业务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事项,承担法治、统计、税收监控等工作,组织实施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承担改革事项的规划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1.

运行管理科

    承担日常业务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事项;

    组织实施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

    承担改革事项的规划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业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牵头推动本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

    牵头组织本关应负责的评审类任务开展。

  联系方式

曹  玮   65307182

2.

法规一科

    承担新港海关两简案件的办理执行,包括接收并审核线索移交单及其它随附单据;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案情清楚,材料齐全的线索进行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提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意见,退回线索;接收并审核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拟制并送达《处罚决定书》;完成案件执行和归档工作;

    组织协调以新港海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作出被复议行政行为的部门拟定并向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据;需听证的复议案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复议听证;

    组织协调以新港海关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成立应诉小组,组织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部门拟定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等诉讼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依据;组织应诉人员参加诉讼庭审。

  办公地址

航运中心南2夹层2204-2

  联系方式

李晓莉   65307173

3.

法规二科

    承办税务机关等行政部门来函来访,协助核查税单、其他证明材料等;

    承办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来函来访,协助调取、核实报关单据等,协助查封、扣押等;

    接待、承办监察机关、军队部门、律师等来函来访;

    开展公职律师、法治联络员管理工作,组织公职律师做好新港海关合同审核、法律咨询、业务咨询等工作;

    在关区推广“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开展“送法到基层”的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提升业务现场的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

  办公地址

航运中心南2夹层2204-1

  联系方式

李  婷   65307152

4.

统计科

    承担贸易统计工作,承办本关区贸易统计数据的一级审核、更正;承办本关区总署总量核查、统计监督核查、虚假贸易核查及其他相关统计核查、反馈;

    承担业务统计工作,承办本关区业务统计数据采集、修改和报送,按月编制本关区业务统计报表;

    承担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本关区统计预警监测分析文章、统计专报的组织撰写和上报工作;

    承担统计调查工作,承办本关区出口先导指数上报。

  联系方式

张  伟   65307162

5.

关税征管科

    承担本关区税收监控和分析、征管质量和考核工作;

    承担本关区缉私案件和稽查案件的税款计核工作;

    组织相关税政调研工作;

    组织推动关区各部门实施税收强制、开展综合治税工作;

    组织推动本关区范围内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包括“双反”、关税保障措施以及税则税率调整等)落实情况。

  联系方式

程学琴   65307159

(二)综合业务二处

承担天津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通关管理工作。

服务大厅

滨海新区天津港跃进路一号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南侧。

1.

运行监控科

    承担在非新港口岸进口、在新港海关申报的进口报关单的查验处置工作;

    承担税款担保的核销有关工作,以及大宗商品最终结算价格的审核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17、18、19

  办公地址

2101-1

  联系方式

吕同周   13752149531

2.

进口一科

承担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京津)范围内(农林、食品、药品、轻工、杂项、纺织类及航空器等商品,包括税则共58章:第l-24章、30章、41-67章、88章、93-97章)进口商品综合业务岗相关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1、2、3

  办公地址

2122-1

  联系方式

徐  琨   13702010828

3.

进口二科

    承担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上海)范围内商品(机电大类商品,包括税则共8章:第84-87章、89-92章)、固体废物进口报关综合业务相关工作;

    承担由新港海关受理的进口汽车、摩托车《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补发、换发工作及本科业务范围内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的管理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4、5、6

  办公地址

2120-1

  联系方式

宋起平   18322146121

4.

进口三科

    承担海关总署税收征管局(广州)范围内商品(矿产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制品,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及其制品,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贱金属及其制品等商品,包括税则共31章:第25-29章、31-40章、61-83章) 进口商品海关综合业务岗相关工作。

    为进口货物通关办理各类海关事务担保,包括审核担保事项、保证金征收、保函登记等。

    办理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合同备案的初审。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7、8

  办公地址

2119-1

  联系方式

李  兵   13920733829

5.

进口四科

    承担通关系统不能自动放行报关单的放行及监控;

    承担税费核注以及税单打印、签发,协助核查海关缴款书等工作;

    承担进口纸质报关单据的理单工作;

    承担进口ATA单证册货物的通关业务。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10、11、12

  联系方式

卢俊贤   13502073928

6.

进口五科

承担新港海关关区内进口检验检疫单证的收单、复审、缮制、审校、签发以及更改相关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13、14

  联系方式

王咏琦   13803014083

7.

进口六科

    根据指令或企业申请,承担进口货物需退还税款的单据审核工作;

    承担统计监督、内控核查的报关单修改操作;

    承担税收征管指标核查工作;

    根据验估中心指令,承担进口报关单事后验估有关的报关单修改操作;

    根据缉私、稽查指令,承担报关单修改操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16

  办公地址

2102-2

  联系方式

王  屹   13502104027

8.

进口七科

    承担向缉私稽查部门移交线索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受理的汽车、摩托车《货物进口证书》的核对、鉴定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

  办公地址

2112

  联系方式

高  鹏   13820010685

(三)综合业务三处

承担天津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出口通关管理,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监管,多式联运监管,舱单管理,业务单证管理,出证等工作。

服务大厅

滨海新区天津港跃进路一号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二楼。

1.

运行监控科

承担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的核准、延期和留购等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22号窗口

  联系方式

景  岚   65307172

2.

出口一科

    承担海运、铁路、公路出口无纸报关单以及修理物品、对外承包工程、军品及两用物项、涉非联网许可证件等特殊监管方式有纸报关单的现场处置、接单审核、修改撤销、放行等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检验检疫出口换证凭单,出境集装箱空箱申报及电子底账签发等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26、27号窗口

  联系方式

杨  蒙   65307126

3.

出口二科

    承担新港海关海运出口征税报关单据的税费征收以及税单签发、税费核注工作,直接退运特殊贸易方式单据的审批及通关操作,ATA单证册的审核放行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海运出口征税报关单及直接退运报关单通关过程中的修改、撤销工作;

    承担业务范围内出口保证金的征收、转退工作。

  联系方式

严  赫   65307090

4.

出口三科

    承担新港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放行后结关前的修改与撤销(退关)办理工作;

    承担一体化(包括跨关区与关区内)出口货物报关单放行后结关前的退关办理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转船改配业务办理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未结关数据核查、结关业务办理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25号窗口

  联系方式

钱  程   65307039

5.

出口四科

    承担出具与进口通关相对应的暂时进出口、修理物品、退运货物等贸易方式项下的、确定出口货物已结关的出口报关单工作;

    承担新港海关海运出口现场出口有纸报关单的理单归档工作和已转入本科未归档报关单的调单工作。

  联系方式

孙  欢   65307062

6.

出口五科

    承担出口货物结关后非应税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与撤销工作;

    承担总署核查以及总关统计监督核查反馈等工作;

    承担影响出口退税或影响统计数据准确性等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24号窗口

  联系方式

陶  冶   65307009

7.

出口六科

    承担与风控分局进行日常信息沟通工作,根据风控分局要求收集业务所需资料(装箱明细、货物说明等);

    接受进出口企业及代理报关企业对涉及细化的业务咨询、查询,现场解决查管系统未能自动读取数据、申报关区错误、申报箱号错误等各类问题;

    协调现场审核、布控、查验、物流各环节涉及指令细化业务的业务逻辑、数据流程。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23号窗口

  联系方式

孙国富   65307025

8.

舱单管理科

    承担海运进出境舱单电子数据确报动态的日常维护工作,受理进出境舱单数据和理货报告数据的变更,舱单与理货报告比对结果的数据核查工作;

    承担超期未核注海运进出境舱单的数据管理监控及对核注部门实施操作指导;

    承担受理舱单传输人备案;

    承担进出境调拨空箱和进口分拨货物总提(运)单的放行手续和出口拼箱落货放行手续。

  联系方式

宋晓光   65307273

9.

多式联运业务科

    承担新港海运口岸进出口转关、过境货物审核、放行、核销、删单、监控等业务(不含免税品、邮递物品相关业务);

    承担国际转运货物舱单核销业务。

  对外窗口

航运中心2楼21号窗口

  联系方式

薄晓晖   65307078

10.

单证管理科

    承担新港海关出口检验检疫业务证单的缮制、审校、更改以及签发相关工作;

    承担本科签发证书后留存的证单档案的整理、移交工作;

    承担本处业务范围内检验检疫空白证单和签证印章的管理工作;

    承担天津新港海关报关单证档案管理,及检验检疫业务档案、汽车进口证明书存根档案、转关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边伟良   65307055

(四)查验一处

查验一处主要负责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外)集装箱承载进口货物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服务大厅

滨海新区塘沽跃进路21号,天津新港海关进出口货物验放中心。

1.

监管核放科

    承担处内业务运行管理,业务协调与咨询受理答复;

    承担后续处置等工作。

  对外窗口

32-42号窗口

  联系方式

张一   18822284477

2.

进口查验一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联系方式

周宏亮   13820983682

3.

进口查验二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对外窗口

32-42号窗口

  联系方式

周  强   13821156165

4.

进口查验三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对外窗口

32-42号窗口

  联系方式

常志鹏   15822189209

5.

进口查验四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对外窗口

32-42号窗口

  联系方式

李耀民   13920156830

6.

进口查验五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对外窗口

32-42号窗口

  联系方式

孙立桩   13752253857

7.

进口查验六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对外窗口

32-42号窗口

  联系方式

杨海宁   13902142048

8.

进口查验七科

承担处内初筛作业、样品及样品室管理及送样等工作,承担与各技术中心协调工作。

  联系方式

陈小兵   15822093159

9.

进口查验八科

    承担处内内控管理工作,承担执法风险、管理风险相关督审工作;

    检查、检验、检疫等作业实时监督及后续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

  联系方式

陈建宏   84204286

10.

进口查验九科

承担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集装箱承载货物(除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

  联系方式

葛鹰   13752253576

(五)查验二处

查验二处承担天津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进口固体废物、冻品、汽车、矿产品,其它非集装箱承载进口货物以及进口空集装箱的检查、检验、检疫等工作,承担非贸监管工作。

服务大厅

滨海新区塘沽跃进路21号,天津新港海关进出口货物验放中心。

1.

监管核放科

    承担处内综合业务协调和督办工作;

    承担本处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

    承担本处进口货物检查、检验、检疫的后续处置工作;

    承担涉检矿产品复查复验工作;

    承担处内政务公开工作。

  对外窗口

28号窗口

  联系方式

张乃华   84204306

2.

进口查验一科

    承担辖区内进口矿产品的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承担辖区内进境非集装箱承载的钢材、化工品的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对外窗口

30号窗口

  联系方式

薛  斌   84204383

3.

进口查验二科

    承担辖区内入境固体废物原料的现场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承担天津海关业务范围内进口废物原料场库天然本底值的监测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李维钢   84204329

4.

进口查验三科

    承担辖区内进口冻肉的检查、检验、检疫、证稿拟制工作;

    承担送检冻肉样品的立项、分样、制样、送检工作;

    承担不合格冻肉后续处置环节的外勤监管工作,如技术整改、销毁和退运的过程监管;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的收集和协助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杨  明   84204336

5.

进口查验四科

    承担辖区内进口冷冻水产品的现场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承担本科送检样品的立项、分样、制样、送检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孟祥朋   13502197132

6.

进口查验五科

    承担辖区进口汽车整车(税则8701-8707品目)及非集装箱承载的进口机电产品的现场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承担辖区进口汽车整车(税则8701-8707品目)及非集装箱承载的进口机电产品的入境验证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阎国强   15902223650

7.

进口查验六科

    承担辖区入境动物的现场检查、检验、检疫工作,负责在辖区内隔离检疫动物的后期检疫监管工作;

    承担辖区入境的非集装箱承载的动物产品的现场检查、检验、检疫工作,承担在辖区内生产、加工、储存的入境动物产品的后期检疫监管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马  艳   84204355

8.

进口查验七科

    承担辖区入境非集装箱装载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现场检查、检验、检疫工作;

    承担本处入境植物检疫初筛实验室的相关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赵  强   15922135958

9.

进口查验八科

    承担辖区内非贸监管工作;

    承担辖区内进境集装箱空箱检查、检疫工作;

    承担本科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线索报送和协助调查工作。

  对外窗口

13、14、15号窗口

  联系方式

汪  鑫   13602122062

10.

进口查验九科

    承担本处布控查验信息的分选工作,并将布控查验信息转至相关查验科室;

    承担本处复查复验职能及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本处查发疑义货物合议的牵头组织工作;

    承担组织本处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政策研判、形势研究、执法评估及综评管理工作;

    承担本处查验科室在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线索的汇总和协助调查工作;

    承担本处对外业务咨询。

  联系方式

包海涛   18722626455

(六)查验三处

查验三处承担新港海关口岸出口货物的人工查验工作;新港海关辖区属地出口企业的出口化工品、工业品检验,动植物及产品和食品的检验检疫业务;新港海关出口空集装箱,包括新集装箱检验检疫和自备箱、食品箱的适载性检验检疫查验处置等工作。

服务大厅

滨海新区塘沽跃进路21号,天津新港海关进出口货物验放中心。

1.

监管核放科

    承担本处综合管理及保障工作;

    承担本处口岸查验后续处置工作(包括案件处置、线索移交等)。

  对外窗口

8号窗口

  联系方式

贾  玥   13752689297

2.

出口查验一科

    承担出口集装箱货物查验(侧重机电类商品查验、知识产权保护等)等工作。

  对外窗口

11号窗口

  联系方式

崔  凯   15122279365

3.

出口查验二科

    承担出口集装箱普通类货物查验(侧重资源类、贱金属类商品查验等)等工作。

  对外窗口

11号窗口

  联系方式

陈  武   13752253693

4.

出口查验三科

负责出口特殊风险类产品查验等工作。

    输政府间协议国家或地区货物的检验、查验和监装,援外物资的检验和查验,口岸货证核查等工作;

    承担我关属地企业出口的一般化工品和工业品检验、处置等工作。

  对外窗口

6号窗口

  联系方式

宋洪生   15102289696

5.

出口查验四科

负责出口拼箱货物查验、特殊情况查验(如径行查验)、其他涉及外勤查验工作等。

    承担出口散杂货物查验、处置等工作;

    承担出口拼箱货物、特殊情况(径行查验等)查验等工作;

    承担其他查验、领导交办的其他涉及外勤查验等工作。

  对外窗口

11号窗口

  联系方式

李方非   13821167186

6.

出口查验五科

    承担出口空集装箱查验、处置等工作;

    承担新集装箱的检验等工作;

    承担自备箱和食品集装箱的适载性检验检疫、处置等。

  对外窗口

5号窗口

  联系方式

唐如超   15822933037

7.

出口查验六科

辖区出口动物及产品、植物及产品、食品等查验和处置工作;复查复验、查验实时监督等工作。

    承担辖区出口活动物及动物产品查验、处置等工作;

    承担辖区出口植物及植物产品查验、处置等工作;

    承担辖区出口食品查验、处置等工作。

  对外窗口

4号窗口

  联系方式

李庆洋   18222372731

(七)物流监控处

承担天津新港海关管辖范围内监管作业场所管理、物流监控、港区监控、超期货管理、企业管理、加工贸易管理以及稽查、核查、调查等工作。

服务大厅

滨海新区庆盛道966 中船重工大厦。

1.

物流管理一科

    受理答复对外业务咨询;

    承担处内查发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汇总、移交工作。

  联系方式

许  浩   65308320

2.

物流管理二科

    承担辖区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快件类除外)行政审批(包括设立、注销、变更)事项和实地验核工作;

    承担辖区海关集中作业场地立项、备案、预验核等牵头工作;

    承担辖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集中作业场地)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辖区超期货物、放弃货物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罗伟源   65308196

3.

物流管理三科

    承担辖区进口货物分拨、疏港分流工作,运抵报告删除、货物提离审核工作,审核出口退运货物商品检验鉴定申请,进口特种货物放行后码头拆箱核准工作;

    承担提箱物流效率监控工作;

    承担审核特殊情况下,卡口实货放行工作;

    承担特殊情况下锁箱及解锁指令下达工作;

    承担物流监控处纸质单据窗口转接工作。

  联系方式

许  颖   65308128

4.

港区巡查科

    承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巡查工作、口岸卫生监督工作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物流监控大型监管设备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承担码头闸口监管设备报警等现场处置工作;

    承担出口货物退运入境商品检验鉴定货物实际监管工作;

    承担辖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内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情况的抽查工作。

  联系方式

王贺田   65308130

5.

视频监控科

    承担辖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视频监控,报警信息接收与处置,视频监控设备的巡检、督促整改工作;

    承担辖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管集装箱的物流数据核查工作。

  联系方式

常津亭   65308325

6.

多式联运监管科

    承担对辖区进出口转关及过境货物包装核对并施加海关铅封和验核海关铅封工作;

    承担辖区进出口转关及过境货物由码头至集中施验封场所短途运输监管车辆的抽查工作;

    承担对辖区转运的查验进口固体废物施加海关铅封工作;

    承担辖区转运查验进口固体废物由码头至查验场所短途运输监管车辆的抽查工作;

    承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集装箱车辆”的备案工作。

  联系方式

邢承健   65308314

7.

企业管理科

    承担辖区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相关咨询、受理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等相关工作;

    承担辖区企业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相关工作,办理报关差错复核申请的审核;

    承担辖区集成电路、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自有资金项下项目的减免税审批业务;

    承担发起企业注册信息核查,接收企业注册失实信息的变更和注销,实施列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管理及因变更信息超期类“两简案件”移交工作;

    承担辖区企业协调员管理工作。

  对外窗口

庆盛道966 中船重工大厦

  联系方式

肖  尧   65308143

8.

稽核科

    承担辖区贸易调查、稽查等“多查合一”工作;

    承担对辖区进出口企业、单位实施企业主动披露制度相关执法工作。

  联系方式

邓福利   65308225

9.

保税监管科

    承担辖区加贸企业电子手册设立、核销及日常监管工作;

    承担辖区加贸企业保证金(保函)的征收、延期、退还等工作;

    承担辖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延期、变更、注销、日常管理、出入库核准工作;

    承担免税店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

寻  斌   65308112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上海权微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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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权微国际 E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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