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宏轩 于 2017-6-12 16:03 编辑
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与核心工作人员的入职背景调查如何进行?外方高管如何出具有关证明? 谷岸关务:
AEO认证要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和核心工作人员符合贸易安全管理和守法规定,因此,企业除了建立《人事招聘用工制度》进行制度管理外,尤其需要在该制度的执行和后续记录中反映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和核心工作人员就职前、就职中定期稽核其无犯罪记录的情况。外方高管或中方高管可以提供本人签字的无犯罪记录书面自我声明正本。需要说明的是,海关原来有中方高管出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已经被公安部明确拒绝。
二、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是外籍人士,无法进行背景调查该怎么办? 谷岸关务:
可以参照海关AEO认证标准要点:
(1)要求企业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无法出具的,则由该人出具自我申明,并承担法律责任),并予以审核。(自我申明要求为原件,须由本人签字。)
(2)如存在犯罪记录,应进一步要求其提供刑事判决书,审核是否为故意犯罪,并审核犯罪记录是否为连续两年内。
(3)相关人员不再担任上述职务的,视为达标。
(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关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非中国籍的,则由该人出具自我声明(本人签字的原件),并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完善后,有关信息将由系统自动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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