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充满套路的社会之中,旭洲物流提醒大家一定要慧眼识真假,学习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无论那个白骨精如何变化,孙悟空都会一眼看透的。但在这外贸行业中,令人发指的新型诈骗手法又降临了,简直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让无辜的我们再次深陷其中: 货主先与订舱代理恶意串通,随后,货主就同一票货物分别委托给货代A、B、C、D向订舱代理订舱,货代垫付海运费。 货代A、B、C、D在不知晓彼此存在的情况下按照货主的指示重复订舱并付费。起初,为骗取信任,货主会正常向货代A、B、C、D付费。之后,货主就会渐渐露出马脚,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海运费。 不过货代基于维护客户的心态,一般都会选择继续代垫费用。因而导致货代A、B、C、D垫付费用越来越多。 等到货代察觉不对劲并诉诸法院时,才发现他们从订舱代理处取得的提单竟然是一模一样的,而订舱代理和货主的实际控制人相同。 换句话说,订舱代理就同一票货物向货代A、B、C、D重复收取了海运费,货主与订舱代理合谋骗取相当于实际运费金额数倍的资金。 和以往在货代行业常见的诈骗手段相比较,这种运费诈骗案件更具有隐蔽性。另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货物及运输过程是真实存在的; 2、实际发生了订舱行为,提单等单据上的信息是真实的,难以通过在线查询提单号或箱号发现破绽; 3、货主的工商信息可查,表面资信良好; 4、只委托订舱,不委托陆运、报关、报检等其他货运服务。 针对这种案件,旭洲物流建议货代公司在业务过程中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手段进行规避: (1)在客户指定订舱代理并预付运费时,极有可能是运费诈骗。 (2)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及合作方式,高度警惕运价过高或过低的情形。 (3)在发现可能无法收回应收账款时,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4)应与客户约定代垫费用的限额,一旦超过限额或发生逾期,则立即停止垫付海运费,并必须付款赎单; (5)尽可能拒绝或减少客户的赊账行为,如必须给予合理账期,账期不应长于订舱代理或其他方给予货代的账期; 看完这些后,旭洲物流不禁感叹到,骗子深深的套路让多少人都走过一遭啊,真的是一把辛酸泪啊。贸易有风险,承担需谨慎,旭洲物流再次提醒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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