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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期间冰鲜品该保持的温度0 i9 H" p% A# r* }
日前,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经起草单位调研、起草、研讨和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q- p% a0 y& G7 R1 m) v
冰鲜品温度应始终保持0℃~4℃/ B# X0 L! C5 i( R
规范》称,本标准适用水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冷链物流服务。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可参照执行。+ B z, y. ~ @3 \% A% k4 U
《规范》对设施设备作出要求。水产品在收货、验收、贮存、加工、配送、发货、运输等过程中,应采用温度记录设备或温度检测材料进行温(湿)度监控和记录。冷库温度记录间隔时间不应超过30min/次,冷藏车的温度记录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0min/次。" U, V+ K1 G; A& I: ]6 ^# j: l y1 d
针对装卸条件,《规范》要求,应控制冰鲜品装卸货时间,冰鲜品温度应始终保持在0℃~4℃。冷藏虾体等小型冰鲜品应保证其处于不脱冰状态,虾体温度应低于4℃。应严格控制装卸作业环境和时间,-18℃冻品温度不应高于-12℃。+ b8 Q6 {, o' G- i" ]7 D6 y
在运输期间,厢体温度应≤-18℃,运输过程中最高允许升温≤-15℃,但装卸后应尽快降至-18℃以下。9 ~- {; G3 ~3 R6 ~
此外,《规范》还对仓储、加工配送、货物交接、包装与标志等作出要求。
* C, }5 {: Q" ?: x& @: E' |3 F+ B; L. I8 f m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M6 r3 U: T/ d0 _' \; |! V. M" Q
目前水产品冷链流通率距目标差距较大
8 n$ `. t2 K$ X9 r8 T; X3 A 《规范》编制说明中称,国家发改委《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水产品冷链物流水平,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在2015年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应达到36%以上,冷藏车冷藏运输率提高到65%,流通环节的水产品腐损率应在10%以下。
+ @4 ]$ m; ^- u3 S" A 但《中国冷链物流发展报告》(2012年版)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的水产品流通率为23.39%,水产品冷藏车冷藏运输率为42.93%,水产品腐损率为10.44%,距离目标值有较大差距,冷链装备质量亟待提高。
2 p3 a7 D0 z. Z' t* m 鉴于该情况,我国应结合行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尽快建立水产品流通行业标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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